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建议提案办理>人大建议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19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8-08 11:46
信息来源:
字号:【

湘交建议复〔201964          

 

刘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自然村通路工程项目行政村内可以调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全省启动了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2018年、2019年均将其列为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为做好这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我厅积极履行职责,强力组织推进。

一、切实做好省级规划工作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厅负责按照“一个自然村一条路”的原则和自然村25户以及100人以上的标准,合理制定省级规划,确保每个自然村有1条连接上级路网或与相邻自然村连通的公路。为保障规划制定的公平、全面、准确,从2014年开始,我厅组织开展的全省农村公路基础数据补充调查工作,对自然村及通自然村公路进行了调查摸底。调查由各县市区现场采集自然村点位和线路,经市州复核后再报送我厅汇总。我厅组织利用高分遥感影像全省自然村及通自然村公路进行了复核,并三次征求市州、县市区的意见,数据历经“三上三下”才确定。

二、落实统一建设模式

全省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采用“统一建设”的模式。即以市州为单位统一招标确定施工企业,对确保建设进度、质量、安全和廉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8年,全省14个市州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施工企业零利润中标,并与相关市州、县市区签订了框架协议和施工合同,“统一建设”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三、加强资金保障

我厅把资金保障作为这项利民惠民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及时与省财政厅一道积极协调,多措并举筹资约153亿元,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所需资金基本得到保障。主要来源四个方面:一是省补资金46亿元。二是地方债省转贷地方额度75亿元。三是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贫困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等23亿元省级转移支付用于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的资金。四是市州补助支持。全省各市州本级总计支持补助资金约8.4亿元。不足部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过整合发改、财政、扶贫等部门涉农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融资、社会捐助等合法合规渠道筹措落实。

四、督促落实责任

我厅会同有关单位加强指导,督促市州落实组织推进辖区内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工作的职责;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的责任主体,落实组建项目公司、筹措整合资金、项目实施及验收等工作职责,乡镇、建制村落实调田调土、征地拆迁、路基平整、施工环境保障等工作职责。2018年,全省完成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20507公里,超额完成省重点民生实事年度目标任务。

为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实现公平,要求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严格落实“依规实施”要求,严格按照省级规划确定的规模、自然村点位、线路方案进行建设。对于规划线路与实际需要存在偏差有必要进行微调的,必须遵循主要交界路网点不变、关键控制点不变、服务区域不变的前提下,经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后可按建设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并报我厅备案。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9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