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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4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8-08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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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交建议复〔201962          

 

王林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实施公路生命防护工程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作为工作重点,全面部署推进。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我厅积极履行行业职责,强力推进全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全面提升了公路安全运行水平。

一、组织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制定“十三五”规划

由于我省山脉、水系绵延,复杂的地形地貌决定了公路大多穿山越岭或沿河临水,急弯陡坡、临崖临水路段较多,存在大量的交通安全隐患,实施安防设施建设尤为重要且任务较重。为做好全省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我厅组织于2015年开展了拉网式综合排查,建立“十三五”安防设施建设项目库,并明确了推进要求:至2020年,全省基本完成县、乡道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全面完成通客车线路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实现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

二、出台政策标准,加强技术培训

一是2014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做好普通公路安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4167号),2017年出台《湖南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方案(2017-2019年)》,对全省公路安防设施建设工作部署,明确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实施普通公路安防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按照“谁建设管养,谁负责安防工程实施”的原则,确定农村公路具体路段安防设施建设的责任单位。

二是出台技术标准。为规范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结合国家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工作的相关部署,我们收集各地有代表性且简易有效的防护设施做法,总结典型经验,在满足安全标准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探索研究符合我省省情且经济适用的安全保障技术,制定并下发了《湖南省农村公路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湘交农路〔201535号)。

三是做好技术培训。根据我省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规模大、技术人员严重不足的现状,近几年以来,每年组织一期市、县两级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管理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班,每年培训人员达200多人次,大幅增强了基层工作人员管理技术能力。

三、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一是建立巡查制度。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实行省、市、县、乡四级巡查制度,省级巡查采取定期和专项巡查相结合方式,每年每市州至少被巡查一次,市级、县级、乡镇级分别按照每半年、每季度、每月不少于1次的频率巡查,巡查范围包括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工作。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督查。每年4月份,组织开展全省上年度农村公路完工项目验收工作的抽查,同时将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项目纳入检查范围。为加强全省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水平,每年10月左右,组织专业检测机构对全省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项目进行质量检测,直接组织第三方机构检测增强了检测结果的客观性和可靠度,有利于更公平合理地评价各市州的工作成绩,推动后续工作的开展。

三是推进阳光工程。推行“七公开”制度,将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计划、资金来源、招投标、工程管理、资金使用、质量、验收等七个方面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关于所提具体建议

2016-2018年,全省完成普通公路安防设施建设4.5万公里,完成投资84.3亿元。随着安防设施建设规模逐年增加,公路安全保障水平得到逐年提升。但由于安防设施建设项目数量巨大,基层管理技术力量不足,导致出现您建议中提及的设计不够科学、实施不够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人大代表的关注。您对这些问题做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并提出了三条具有针对性的建议,这些建议对我们加强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争取尽快解决建议中反映的问题,以推动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一)关于规划计划的有关建议

为做到全省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更符合实际,2018年,我厅启动了中期规划调整工作,将全省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规划作为其中的一项工作,目前已完成了“十三五”规划调整工作。

为在全省范围内统筹实施安防设施建设工作,2016年我厅出台了《湖南省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指导意见》(湘交计统〔201694号),明确提出“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着力排查整治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的公路安全隐患,在年度建设计划编制过程中,各地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安排安全隐患突出路段及通客车、通校车路段,确保最危险的路段最先处置。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强统筹指导力度,促进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更合理、更符合实际。

(二)关于设计的有关建议

一是督促市州、县市区加强设计单位的管理,按要求开展实地调查工作,并按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对普通公路中的高风险路段进行综合处置,以加强公路安防设施建设为重点,主动引导和被动防护相结合,完善标志、标线、防护、诱导、警示、速度控制等设施,因地制宜,综合施策。

二是督促市州、县市区加强设计审查工作,探索制定安防设施建设的地方标准。

三是做好安防设施建设的“回头看”工作,对实施安防设施建设的路段,跟踪风险治理情况,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三)关于日常监督的相关建议

一是探索完善安防设施建设计划的灵活性。按照“成熟一批、建设一批、研究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充分尊重各地建设意愿,加强安防设施建设项目库的更新管理,及时掌握和上报因规划调整、城市建设等原因产生变化的情况,减少因信息滞后导致的项目实施调整。

二是督促市州、县市区建立更完善的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进一步适用建设的需要。

省政府出台了《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明确加强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和危桥改造力度,提升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县级要对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进行全面验收,市级加强验收抽查工作。我厅将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积极履行行业职责,积极配合县级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加强安防设施建设工作,全面改善农村群众交通出行条件和安全水平。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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