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建议复〔2019〕56号
张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把“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服务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全社会高度关注下,主动担当作为,同有关部门及单位一道密切配合,多措并举,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省农村公路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目前,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约20.2万公里,其中县道3.6万公里、乡道5.8万公里、村道10.8万公里,已经实现了全省100%的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水泥(沥青)路。此外, 2017年启动了25户/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进一步推动了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纵深覆盖。
一、全省农村公路规划情况
2018年经规划中期评估调整,全省“十三五”农村公路规划目标为:具备条件建制村100%通客车,确保兜底性目标不变,预计完成总投资520亿元。调整后建设内容具体包括:25户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4.37万公里,建制村通客班车线路窄路面加宽3.5万公里,撤并村通硬化路413公里,旅游通景、资源产业路2420公里,路网完善(县乡道硬化等)2919公里,安防设施建设5.8万公里,危桥改造约5000座,渡改桥约500座。
2016-2018年,全省已完成25户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20507公里、通客班车线路窄路面加宽26846公里、撤并村通硬化路413公里、路网完善及重要县乡道4189公里、安防设施建设35251公里、危桥改造3212座。
2019年是我省脱贫攻坚年,聚焦脱贫攻坚底线任务,重点完成25户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15000公里、建制村通客班车线路窄路面加宽提质改造5000公里,继续推进路网完善及重要县乡道、安防设施和危桥改造建设。
二、“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以来,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创建了“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3个、省级示范县13个,在交通运输部组织的专项督导考评中排名全国前列,全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初见成效。2018年6月15日,省政府在长沙县召开了全省“四好农村路”暨城乡客运一体化现场推进会,副省长陈飞出席会议并讲话,充分肯定了我厅在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上取得的成绩。
2018年以来,为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厅主要领导领衔开展了“四好农村路”建设专题调研,积极组织研究起草农村公路日常管护规定、农村公路日常管护管理考评办法、县市区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等一系列覆盖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各方面的政策措施,推动“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要求落实落地。我厅还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吸取兄弟省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起草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代拟稿)》,2019年4月9日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该实施意见的出台,将加速推动我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将快步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实现全省农村交通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发展:
到2020年,落实县级人民政府的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基本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联动、市县落实的管理体制,健全“四好农村路”长效发展机制,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农村公路路面铺装率达到90%,不断深化管养体制改革,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逐步提高城乡客运一体化水平,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100%通客车,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
到2035年,农村交通条件和出行环境进一步完善,运输服务品质明显提升,管养长效机制全面建立,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农村公路与村寨、自然环境更好结合,实现“美丽农村路”,助推“美丽乡村”,建成全面适应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高质量“四好农村路”。
三、农村公路建设投资政策
我省农村公路实行“省级指导,市级考核,县为主体”的管理体制,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及交通建设责任划分的有关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筹措资金、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负主要责任,省级 “以奖代补”作为补充。
(一)坚持需求导向原则
一方面对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老少边穷地区、大湘西地区倾斜,重点保障保基本、强安全类项目建设,兜住涉及民生领域的托底性指标;另一方面,既发挥交通建设项目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又根据资金规模情况,对有利于推动交通发展、服务于民生的其它建设项目予以适度倾斜。
(二)坚持财力匹配原则
结合各级实际可支撑财力及可筹资力度与地方发展需求,针对建设成本上升、融资难度加大、政府投资杠杆作用减弱等投资环境的变化情况,适当提高省级补助标准。以全省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为例,在资金保障方面,省、市共投入约152.95亿元资金用于4.37万公里25户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其中省级拨付专项奖补资金46.48亿元,落实新增转贷县市区政府债券资金75亿元,统筹“一事一议”、贫困县均衡性转移支付等相关涉农资金23.07亿元,市州配套投入8.4亿元,省、市投入平均达到35万元/公里左右,基本满足了路面硬化的资金需求;同时,还明确县市区可以整合相关交通专项资金及其他合法合规渠道筹措资金。
(三)坚持差别化原则
省级根据项目沿线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能力以及国省有关要求制定分区域的差异化投资补助标准,总体按一类地区(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西部地区、国贫县、集中连片特困县、民族自治县)、二类地区(享受省优惠政策的省贫困县、享受民族政策及过半县、大湘西地区)以及三类地区(除上述两类地区之外的县)三大板块制定国省投入补助标准,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择补助标准的档次(即同属两个或以上地区的按高标准选择),尽力减少贫困地区的资金配套压力。
四、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省农村公路工作将在以下几方面重点发力。
(一)继续扎实推进全省“四好农村路”工作
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示范县创建为抓手,全面推进我省农村公路工作,当好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先行官。
加强示范创建,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和“经验突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原则,逐年推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联合农业农村和扶贫部门争创国家级示范县;建立“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复核机制,对复核不合格且整改不到位的将撤销示范县称号,进一步提升我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成效;要求各市州、县市区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路创建活动,在示范路建设的基础上逐步达到美丽公路的标准。到2020年,每个市州至少创建1个省级示范县,每个县级单位创建的农村公路管养示范乡镇达3个以上,县道、乡村道文明示范路的比例达到15%、6%。到2035年,所有乡镇基本达到管养示范乡镇的标准,县道、乡村道文明示范路的比例达到60%、15%。
(二)做好“十四五”农村公路规划工作
加强与国家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结合我省实际,启动“十四五”农村公路规划编制工作,重点研究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交通强国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发挥农村公路支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内生动力。强化规划引领,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交通主管部门分别编制好本级规划并逐年推进实施。
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总体目标,我厅将结合“十四五”交通运输规划工作,做好全省“四好农村路”发展规划编制的指导和备案管理。由市州人民政府组织、指导做好本地区“四好农村路”发展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学编制本地区“四好农村路”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范畴,科学规划农村公路路网,统筹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工作,与乡村振兴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村庄规划、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有效衔接,保障资金筹措,合理配置资源、优化路网结构、全面协调发展。
(三)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体制改革
1.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管理体系和权责,推广“路长制”,加强制度建设、资金保障、监督指导,强化乡镇管养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落实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
2.加强资金保障。全省建立健全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资金筹措机制,建立根据物价增长、里程和财力增加等因素的养护管理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完善农村公路建设“县级筹措、省级补助、以奖代补”的资金筹措政策,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继续鼓励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省级根据资金额度、各地建设情况,合理确定省级奖补资金,并向贫困地区倾斜。市级人民政府根据财力状况,加大对农村公路资金的支持力度。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农村公路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营运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要加大筹资力度,整合涉农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
3.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执行“专款、专账、专用”的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使用监管,配合审计部门做好资金的审计、检查等工作。确保市、县公共财政预算资金足额投入农村公路工作,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将农村公路资金使用情况对社会公开;村委会应将村道资金使用情况张榜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洪江市地处大湘西地区,按照全省“十三五”农村公路规划相关资金补助政策,属于比照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二类地区,是差别化补助政策的受益地区,对应的省级补助标准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长期以来在农村公路省级补助资金方面受益良多,全市农村公路发展取得的成绩也有目共睹,是大湘西农村公路发展的先进代表地区之一。全市在交通统计年报内农村公路里程为1010.5公里,“十三五”期省级奖补资金共下达计划约2.1亿元。围绕脱贫攻坚总目标,克服地方债务控制、材料供应紧张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洪江市委、市政府强化资金保障,精准施策、全力推动,到2018年底已按要求全面完成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347公里、提质改造634公里,同时持续推进实施重要县乡道改造、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等工作,为在大湘西地区率先实现脱贫摘帽提供了交通支撑,也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全省农村公路建设需求旺盛,但省级财政资金有限,我厅将积极与相关部门衔接,争取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省级奖补资金标准,同时在资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重新启动断头路、边界路建设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农村公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