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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1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8-08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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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交建议复〔201955          

 

王细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公路新改扩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从加强农村公路规划、提升建设标准、加强“四好农村路”创建、加大对地方支持力度等方面提出了非常中肯的意见,对提升我省农村公路工作、充分发挥“先行官”作用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近年来,我厅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把“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服务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全社会高度关注下,同有关部门及单位一道密切配合,务实创新,攻坚克难,主动担当作为,多措并举推进,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省农村公路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目前,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约20.2万公里,其中县道3.6万公里、乡道5.8万公里、村道10.8万公里,已经实现了全省100%的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水泥(沥青)路。此外,为更好地助力脱贫攻坚,推进一定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工作,省政府201711月出台了《湖南省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实施方案》,正式启动了25户以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了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纵深覆盖。

一、我省农村公路规划情况

(一)基本情况

坚持规划引领,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先行官”作用。我厅高度重视农村公路规划工作,根据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特点及发展环境,按期编制五年规划并依规实施,既注重顶层设计,又充分尊重市、县的现实需求与客观实际,及时开展规划中期执行情况评价和调整工作,以保证规划的严肃性、公正性、针对性和可实施性。

根据我省农村公路管理体制“省级指导,市级考核,县为主体”的特点,规划工作充分体现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积极发挥省、市两级的指导作用。一方面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学编制“四好农村路”中长期发展规划,严格按照规划逐年推进实施。县级农村公路规划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范畴,与乡村振兴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村庄规划、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有效衔接,合理配置资源、优化路网结构、统筹建管养运全面协调发展。另一方面,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组织、指导做好本地区“四好农村路”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同时,我厅负责规划编制的指导和备案管理工作,完善农村公路建设“县级筹措、省级补助、以奖代补”的资金筹措政策,根据资金额度、各地建设情况等,合理确定省级奖补资金。

(二)基本规划原则

1.坚持需求导向原则。一方面对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老少边穷地区、大湘西地区倾斜,重点保障保基本、强安全类项目建设,兜住涉及民生领域的托底性指标。另一方面,既发挥交通建设项目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又根据资金规模情况,对有利于推动交通发展、服务于民生的其它建设项目予以适度倾斜。

2.坚持财力匹配原则。结合各级实际可支撑财力及可筹资力度与地方发展需求,针对建设成本上升、融资难度加大、政府投资杠杆作用减弱等投资环境的变化情况,适当提高省级补助标准。以全省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为例,在资金保障方面,省、市共投入约152.95亿元资金用于4.37万公里25户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其中省级专项奖补资金46.48亿元、新增转贷县市区政府债券资金75亿元、统筹“一事一议”、贫困县均衡性转移支付等相关涉农资金23.07亿元,市州配套投入8.4亿元,省、市投入平均达到35万元/公里左右,基本满足了路面建设资金需要;同时,明确县市区还可整合相关交通专项资金及其他合法合规渠道筹措资金。

3.坚持差别化原则。省级根据项目沿线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能力以及国省有关要求制定分区域的差异化投资补助标准,总体按一类地区(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西部地区、国贫县、集中连片特困县、民族自治县)、二类地区(享受省优惠政策的省贫困县、享受民族政策及过半县、大湘西地区)以及三类地区(除上述两类地区之外的县)三大板块制定国省投入补助标准,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择补助标准的档次(即同在两个或以上地区的按高标准选择),尽力减少贫困地区的资金配套压力。

(三)全省农村公路规划执行情况

 “十三五”期,按照2020年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的要求,我厅重点对建制村通客班车线路路面宽度不足4.5米的建制村通客车线路进行窄路面加宽改造,规划总里程约3.5万公里(至2018年底已实施完成2.6万公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2018年全省“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时,将农村公路规划目标调整为:具备条件建制村100%通客车,确保兜底性目标不变,预计完成总投资520亿元;调整后规划建设内容具体包括:25户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4.37万公里,建制村通客班车线路窄路面加宽3.5万公里,撤并村通硬化路413公里,旅游通景、资源产业路2420公里,路网完善(县乡道硬化等)2919公里,安防设施建设5.8万公里,危桥改造约5000座,渡改桥约500座。

2016-2018年,全省已完成25户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20507公里、通客班车线路窄路面加宽26846公里、撤并村通硬化路413公里、路网完善及重要县乡道4189公里、安防设施建设35251公里、危桥改造3212座。

2019年是我省脱贫攻坚年,也是规划执行的关键年,我厅将聚焦全省脱贫攻坚底线任务,重点完成25户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15000公里,在今年年底基本全面实现全省25户以及100人以上的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的目标,明年完成扫尾工作;重点完成建制村通客班车线路窄路面加宽提质改造5000公里,同时继续推进路网完善及重要县乡道、安防设施和危桥改造建设。

二、“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以来,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相关指示批示精神,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已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3个、省级示范县13个,在交通运输部组织的专项督导考评中排名全国前列,“四好农村路”建设成绩斐然。2018615日,省政府在长沙县召开了全省“四好农村路”暨城乡客运一体化现场推进会,副省长陈飞出席会议并讲话,充分肯定了我厅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

为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厅主要领导领衔开展了“四好农村路”建设专题调研,积极组织研究起草农村公路日常管护规定、农村公路日常管护管理考评办法、县市区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等一系列覆盖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各方面的政策措施,推动“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四好”要求落实落地。我厅还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吸取兄弟省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起草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代拟稿)》,现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随着该实施意见的出台,我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将快步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我省农村交通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发展。

2020年,落实县级人民政府的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基本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联动、市县落实的管理体制,健全“四好农村路”长效发展机制,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农村公路路面铺装率达到90%,不断深化管养体制改革,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逐步提高城乡客运一体化水平,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100%通客车,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

2035年,农村交通条件和出行环境进一步完善,运输服务品质明显提升,管养长效机制全面建立,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农村公路与村寨、自然环境更好结合,实现“美丽农村路”,助推“美丽乡村”,建成全面适应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高质量“四好农村路”。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全省农村公路工作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强化规划引领,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一)研究起草“十四五”农村公路规划

我厅将加强与国家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进一步调查摸清全省农村公路家底,结合我省实际,启动“十四五”农村公路规划编制工作,重点研究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以建设交通强国为己任,更好地发挥农村公路支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内生动力。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总体目标,秉承相关规划原则,做好全省“四好农村路”发展规划的编制指导和备案管理

(二)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体制改革

1.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管理体系和权责,推广“路长制”,加强制度建设、资金保障、监督指导,强化乡镇管养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落实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

2.加强资金保障。全省建立健全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资金筹措机制,建立根据物价增长、里程和财力增加等因素的养护管理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完善落实 “县级筹措、省级补助、以奖代补”的资金筹措政策省级根据资金额度、各地建设情况,合理确定省级奖补资金。市级人民政府根据财力状况,加大对农村公路资金的支持力度。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农村公路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营运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3.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执行“专款、专账、专用”的原则,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同时鼓励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和监督。要求市、县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县、乡级人民政府将农村公路资金使用情况对社会公开,村委会张榜公示村道资金使用情况。全面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继续扎实推进全省“四好农村路”工作

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示范县创建为抓手,全面推进我省农村公路工作,当好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先行官”

一是加强示范创建,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和“经验突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原则,逐年推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联合农业农村、扶贫部门争创国家级示范县,全面推进我省“四好农村路”建设二是突出规划引领,要求县市区编制本地区农村公路路网规划,强调路网布局与区域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的合理衔接,今年已将其作为参加 “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评选的基本要求。三是巩固和提升示范效果,建立“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复核机制,对于复核不合格且整改不到位的,将撤销“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称号;同时要求各市州、县市区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路创建活动,在示范路建设的基础上逐步达到美丽公路的标准。到2020年,每个市州至少创建1个省级示范县,每个县级单位创建的农村公路管养示范乡镇达3个以上,县道、乡村道文明示范路的比例达到15%6%。到2035年,所有乡镇基本达到管养示范乡镇的标准,县道、乡村道文明示范路的比例达到60%15%。加快提档升级,提升工程设计水平和建设标准,到2035年,全省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等级率和路面铺装率达到100%,稳步提升县道、乡道的双车道里程,形成以县道为局域骨干、乡村道为基础的干支相连、布局合理、具有现代化水平的农村公路网。

感谢您对我省农村公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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