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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2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10-17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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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交建议复〔201879号  A类

    唐富荣等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基础设施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现答复如下:  

  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是全国第4个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我省继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后第二个纳入国家层面规划的区域。省一贯重视并大力支持湘南地区加快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以来,湘南地区高速铁路、机场、高速公路、内河航道、“气化湖南工程”、口岸建设等重大基础设施统筹推进、快速发展,正日益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习惯,极大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下一步,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省将进一步加大对湘南地区的支持力度,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一、关于交通建设 

  省积极支持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将有序推动有关项目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工作。铁路方面,正在加强向国家有关部委、铁路总公司的衔接,力争将永州至清远至广州高铁纳入国家规划,尽快启动呼南高铁邵阳至永州段前期工作,加快开展洛湛铁路南段扩能改造和衡柳客专提速前期研究工作,有序推进兴永郴赣铁路前期工作。公路方面,衡阳至永州、永州至零陵高速公路已纳入《湖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湖南省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正加快推进项目前期研究,在条件成熟时报省政府审议决策。零陵至道县、永州至郴州、桂东至新田高速公路未纳入《湖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当前暂不考虑规划外项目的建设。国省干线公路和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地方人民政府,省积极支持纳入规划的有关项目建设,对建设条件已落实的项目将积极推进。民航方面,郴州机场已获国家批复,即将开工建设。永州零陵机场迁建工程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省将配合永州市加快推进,争取国家尽快立项。同时,鼓励地方加快通用机场建设,在项目审批、空域协调等方面予以支持。水运方面,湘江衡阳至株洲航道已开工建设,湘江永州至衡阳航道一期工程已批复可研,即将开工建设。湘桂运河已开展有关规划研究。 

  二、关于能源建设 

  省高度重视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截至去年底,“气化湖南工程”已建成10条省级支()线,总里程700公里。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湖南段已于20179月开工建设,目前正抓紧施工。中石化已启动广西支线(衡阳至永州)前期工作,力争尽快开工建设。利用我省煤电发展绿色窗口期优势,经与国家相关部委反复汇报争取,神华永州电厂项目正式复工,正抓紧建设。同时,对示范区内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建设,省在指标安排上也给予了支持倾斜。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加快推动“气化湖南”工程、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永州电厂和示范区内风电、光伏等项目建设,加大对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三、关于口岸物流自贸区建设 

  省积极支持永州口岸建设。目前省主要对已建成的口岸功能区进行执行,帮助其继续发挥功能及业务转型。今年,省商务部门已为永州农产品集中验放场(即公路口岸作业区)提供了直通车使用及运营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支持永州纳入湖南自贸区布局。目前,我省已将湖南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请示呈报国家,在原报方案中只有长沙、岳阳、郴州片区,暂没有永州片区。去年以来,省商务部门组织开展了自贸试验区经验推广复制“回头看”,对我省推广复制自贸试验区经验工作进行了第三方评估,下一步将积极支持湘南开展自贸试验区经验推广复制和先行先试,重点解决各类开放平台的政策瓶颈和发展障碍。关于设立永州保税物流中心。根据国家相关部委规定,我省已设有2B型保税物流中心,暂无继续申报设立的指标。按照家毫书记批示精神,地方政府可建设投资少、经营灵活的保税仓,以满足外贸企业的保税需要。届时,省将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向海关申请该类项目。 

  四、关于环保设施建设 

  省支持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环保设施建设,并坚持将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摆在压倒性位置,着力将湖南打造成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碳排放方面,目前,国家层面正在进行全国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核查工作,尚未开展碳排放配额分配。省发改委正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组织我省重点排放单位和第三方核查机构开展20162017年度碳排放数据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有关工作。为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国家发改委于2017年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率先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今后还将逐步扩大到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八个行业。因此,在全国碳配额分配方案未出台、我省控排企业未确定的实际情况下,我省将严格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我省碳交易相关工作。今后省将大力支持湘南产业转移示范区增加森林碳汇,积极培育示范区发展林业碳汇相关产业,提前储备布局CCERCDM项目。资源型城市转型方面,国家发改委2008-2012年分三批确定了69个资源枯竭型城市,其中衡阳市的耒阳市、常宁市及郴州市的资兴市位列其中。2014年,国家编制出台《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郴州市、衡阳市等4市及9县(市区)纳入规划实施范围。2015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老工业工矿区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也对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建议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范围内的资源型城市,以落实实施国家和省政策文件为契机,抓紧开展相关转型工作,推进资源型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关于补助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明确湖南省有关县(市)执行西部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问题的函》(发改办地区〔20171295号)已明确,郴州市的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宜章县及永州市的新田县、江华瑶族自治县执行西部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上述地区的交通基础设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可按西部地区补助标准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范围内的其他地区,因没有政策依据,暂时不能按西部地区标准执行。在省内补助政策方面,省将协调组织,认真研究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有关市县补助政策问题,根据省补资金保障条件,合理提出补助标准。 

  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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