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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6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10-17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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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交建议复〔201878号  A类

  丁小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溆怀高速黄金坳互通落地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国资委,现答复如下: 

  201711月,怀化市政府向省政府来文,请求在鹤城区黄金坳镇汪家村增设溆怀高速落地互通,省政府办公厅批转我厅办理。我厅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正式回复了怀化市政府,主要意见为:溆怀高速黄金坳落地互通位于怀化市北郊黄金坳镇,距现有的怀化北互通、黄金坳枢纽互通分别约为8公里、4公里,其中怀化北互通2016年交通量达到7461pcu/d,现状情况符合我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已通车高速公路开通预留互通和新增互通相关事项的通知》(湘交函〔2017696号)要求。鉴此,我厅原则支持增设该互通,但前提是怀化市与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协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特别是落实好增设互通所需建设资金、运营管理费用。 

我厅商省国资委就您的建议再次征求了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意见。该公司明确表示,将与怀化市政府就新增黄金坳落地互通建设资金、后续运营费用等进行充分协商和沟通,并于项目开工前与怀化市政府签订相关协议。该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积极配合怀化市政府做好新增互通建设工作。我厅将继续加大协调力度,促成双方尽早达成一致意见,争取项目开工建设。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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