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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2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10-17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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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交建议复〔201865号 A类

  黎耀辉等16 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平益高速岳阳段项目开工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现答复如下: 

   平益高速不仅是岳阳市关注的重点建设项目,也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的重点工程。该项目原为政府还贷性项目,原定于2017年开工,根据当时经济形势及省内高速公路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省政府对平益项目建设决策发生了重大变化,将原来的平伍高速、伍益高速两个项目合并为平益高速,采取BOT+EPC模式通过招标选取投资主体。根据省政府要求,20177月我厅发布了湖南省平江(湘赣界)至伍市段和伍市至益阳段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人招标,经过公开招投标,由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成为该项目投资人。201710月,投资人确定后各项前期筹备工作恢复进行。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我厅要求投资人确定了前期工作节点和工作目标,加快前期工作报批,项目于2018319日获省发改委核准批复,目前已完成驻地建设并于416日举行平益公司揭牌仪式及召开项目建设推进会,项目防洪评价、初步设计、实物量调查施工图设计等各项前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力争今年年底正式开工建设。 

  平益高速项目也遇到了用地量较大、涉及耕地数量较多、耕地占补平衡难以解决等问题。鉴此,我厅积极与省国土资源厅沟通衔接,省国土资源厅来文明确相关意见:“对国家、省高速公路、铁路、重大水利设施等重点项目、重大工程(补充耕地任务省承担30%、市州县市区承担70%),及省政府确定的重大产业项目,各地应优先保障其占补平衡指标。如各县市区自有指标(通过交易取得的指标除外)能保障而未保障的,我厅将直接从其补充耕地指标库中核销;县市区自有指标不足无法保障的,由市州调剂(借支)解决,市州能调剂(借支)解决而未解决的,我厅将在市州补充耕地指标库中核销;市州指标不足无法调剂解决的,可向我厅借支指标解决;借支的指标在借用方新确认的补充耕地指标中优先归还”。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并协调有关单位(部门)持续关注协调此事,希望与地方政府及相关单位(部门)一起,共同解决平益高速项目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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