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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5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10-17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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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交建议复〔201859号 A类

  赵海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凤凰旅游交通运输业区域联动发展促脱贫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由巡视员邝邹飞带队,专门赴湘西自治州和凤凰县,深入客运站场和客运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并与您见面。经商省公安厅、省旅发委、省安监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凤凰县旅游客运企业许可的问题 

  为深刻吸取“6·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认真查找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16722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6102号),明确“20181231日前,暂停道路旅客及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许可(新开业)和扩大经营范围许可” 。 

  您提出的“可试点对凤凰县解冻‘20181231日前,暂停道路旅客及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许可(新开业)和扩大经营范围许可’规定,批准凤凰县相关企业升级为省级客运企业,扩大覆盖省内旅游区及贵州铜仁、广西桂林等省外旅游区的旅游交通接驳特许经营范围”的建议,请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按要求提出申请,如果确有必要,我们将商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旅发委等部门,单独专题向省政府汇报,妥善推进此工作,促进凤凰县旅游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发展。 

  二、关于旅游运输安全试点的建议 

  您提出的“将凤凰作为旅游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的试点,实行车辆统一站场发车、统一标准化检测规范营运管理”的建议,省安监局将根据监管职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旅游交通运输业的安全监管,不断完善安全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切实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8514   

    

    

    

  联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 

  联 系 人:苏瑛 

  联系电话:0731-88770138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