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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6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10-17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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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交建议复〔201854号 C类

  尹诺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吉邵高速列入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规划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吉安至邵阳可通过泉南国家高速公路、衡阳至大浦和衡阳至邵阳高速公路相连,十分方便快捷,在一定时期内能够满足区域交通需求。您所提的吉邵高速公路沿线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建设高速公路投资巨大,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方面综合考虑,近期建设吉邵高速公路意义不大,故该高速公路未纳入省政府批复的《湖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我厅将在今后规划调整时根据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建设条件再予以认真研究。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8514   

    

    

    

  联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办公室 

  联 系 人:黄展翼 

  联系电话:0731-89872902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株洲市人大常委会(1),株洲市交通运输局(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