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建议复〔2017〕112号 B类
龙建君、龙力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靖州县红(光)马(鞍)公路纳入省交通厅2017年乡道通畅工程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十二五”期,我省如期实现所有乡镇、所有具备条件建制村通水泥(沥青)路的规划目标,基本解决了老百姓的出行问题。“十三五”期,我省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实现所有具备条件建制村通客车,投资520亿元,比“十二五”规划增加53%,重点支持农村客车通达线路窄路面加宽、危桥改造、安保工程建设,以及县、乡道中乡镇级以上边界路与断头路、A级以上景区、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通景公路建设、贫困地区重要县乡道改造。您所提的红(光)马(鞍)公路,位于渠水西岸,靖州县在农村公路网调整时规划为村道CA46线,未纳入公路统计年报,不属省上述规划支持范围。
为促进脱贫攻坚,我厅正积极协调考虑通自然村公路建设的相关政策,争取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如省政府同意,我厅拟将红(光)马(鞍)公路纳入支持范围,里程10.4公里,按相应标准予以补助支持。
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