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建议复〔2017〕111号 B类
黄树发、唐荣成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十三五”连通工程和通自然村道路规划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十二五”期,我省如期实现所有乡镇、所有具备条件建制村通水泥(沥青)路的规划目标,基本解决了老百姓的出行问题。 “十三五”期,我省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实现所有具备条件建制村通客车,投资520亿元,比“十二五”规划增加53%,重点支持农村客车通达线路窄路面加宽、危桥改造、安保工程建设,以及县、乡道中乡镇级以上边界路与断头路、A级以上景区、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通景公路建设、贫困地区重要县乡道改造。由于国、省财力限制,通自然村(组)道路没有纳入国、省“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支持范围。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一定人口规模的自然村通公路”的要求,我厅积极主动作为,组织完成了全省自然村(25户/100人以上)及其通达情况调查核实,经统计,全省25户/100人以上自然村约16.4万个,通自然村公路总里程约21.3万公里,其中未通公路自然村1.1万个,里程1.6万公里。为促进扶贫攻坚,经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衔接,我厅拟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对全省自然村(25户/100人以上)通公路建设予以支持,在“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时予以统筹考虑。
关于“撤乡并村”后连通公路和断头路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厅组织对“撤乡并村”后新乡镇与新建制村、新建制村与并入旧建制村间连接线路进行了调查与清理,目前已基本完成,正在研究相关政策,拟尽快报省人民政府。
感谢你们对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关心与支持,也恳请你们一如既往地继续关心与支持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