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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83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7-08-10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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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交建议复〔2017〕53号     C类 

魏岳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原常吉高速公路管理处办公场所移交桃源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原常吉管理处办公场所产权情况 

  原常吉管理处办公场所由原常吉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为原常吉管理处机关大院,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由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从通行费中统贷统还。该办公场所于2008年底投入使用,国土使用证号为湘高用(2012)第154号,产权登记单位为省常吉高速公路管理处。2013年由于全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体制改革,该办公场所交由常德管理处管理。 

  二、原常吉管理处办公场所目前使用情况 

  原常吉管理处办公场所现为省高速公路西部应急保障中心、常吉高速公路监控分中心、桃源路政中队及桃源养护所办公及生活场所。该办公场所位于常德、湘西、张家界高速公路中心位置,目前承担的工作职能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承担我省高速公路西部应急保障中心职能。该场所地处杭瑞高速、常高速、张花高速、二广高速的交汇中心,由于杭瑞高速湖南段和常张高速山区高速,地处湘西北,气象条件恶劣,地质复杂,隧道、桥梁多,同时高速同时作为一条国际旅游高速公路,每年经常张高速到湖南省张家界著名风景区旅游的国内外游客超3000万人次,而常张高速和张花高速更是湘西人民群众的一条经济命脉,一旦西部高速公路发生地质、天气等自然灾害、重大交通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省高速公路西部应急保障中心可以及时提供安全应急救援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承担常德地区部分高速公路监控指挥职能。设在原常吉高速公路办公场所的常吉高速公路监控分中心,路网安全调度指挥中心,也是整个常吉高速公路通讯网络以及所有收费数据的中转站,担负着常吉高速公路路网的安全监控重要职能。 

  (三)承担常德管理处其他下属单位的办公驻地职能。原常吉高速公路办公场所同时是常德管理处桃源路政中队、桃源养护所等员工工作及生活驻地,主要担负常吉高速桃源段的路产路权维护、道路管养及安全维护工作。 

  三、原常吉管理处办公场所未来使用规划 

  鉴于原常吉管理处重要的地理位置及职能,省高速公路高管局拟在未来规划中进一步提升其使用价值。 

  (一)计划通过常德管理处对监控分中心的集中改造,提升常吉高速公路监控分中心的监控指挥职能。一方面依托原常吉高速公路办公场所内的监控机房作为通讯节点传输常吉段的监控图像,另一方面利用原常吉高速公路监控分中心大厅良好的设施设备,将该监控分中心机房改造为集中监控点,负责常张高速常德段4个收费站和常吉高速常德段4个站的收费监控工作。 

  (二)在高速公路体制改革中已统筹考虑原常吉管理处的综合利用和开发。由于原常吉高速公路办公场地具有重要利用价值,对该场所在改革后的开发和利用,省高管局在筹备过程中已有统筹考虑,待改革到位后,即可全面实施。 

  鉴于原常吉高管处办公场所是由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建成的合法资产,且承担着高速公路管理的重要工作职能,不宜将原常吉高速公路管理处办公场所移交桃源县管理。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