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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92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7-08-10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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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交建议复〔2017〕49号    B类 

张仁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启动耒水航道升级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耒水位于我省东南部,是湘江最长的支流,全长453公里,流经汝城县、资兴市、苏仙区、永兴县、耒阳市、衡南县至衡阳市珠晖区耒河口汇入湘江。根据《湖南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耒水干流永兴至耒河口171公里航道是我省“一纵六横十线”航道布局规划中的“一线”,规划由Ⅵ级航道整治为Ⅳ级航道。 

  目前,耒水干流规划的相关梯级枢纽已基本开发完成,其中永兴至耒河口171公里航道已建白渔潭、遥田、耒中、上堡和永兴二级5座枢纽,已建的通航建筑物等级均为100吨级。耒水航道升级改造工程主要是对已建5座枢纽的通航建筑物进行升级改造,并对航道进行相应整治和对不符合通航标准的桥梁进行改造,虽然航道整治费用不高,但对通航建筑物和桥梁的改造工程较艰巨,项目初步匡算投资约37亿元,且工程涉及水利、环保、市政等多个部门,协调难度较大,项目建设时机要视前期工作情况和资金筹措的可能性再予以研究决策。 

  目前该项目已纳入《湖南省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工作已经启动,我厅将在预可研过程中认真研究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时序以及建设主体等相关问题。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