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建议复〔2015〕168号 C类
王建球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宜章县省际县际“断头路”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作为农村地区重要的设施,农村公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必要保障。2003年以来,国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全省农村公路建设速度加快,建制村通畅率逐步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稳步提升。截至2014年底,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189129公里,建制村通畅率达到98.6%。尽管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得到了跨越式发展,但由于我省农村公路建设起点低、起步晚、历史包袱重,还存在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网络化程度低等突出问题,我省农村公路建设仍然任重而道远。
根据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县级人民政府为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国省按照“以奖代补”办法对规划内项目予以资金补助。全省农村公路每五年制定一次发展规划,规划期内逐年按照规划安排建设项目。2010年,省政府批准的《湖南省农村公路“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为:“十二五”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水泥(沥青)路,即实现全省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一村一路的目标(乡镇或国、省、县、乡道公路到村部、或到学校、或到主要人口居住地一村一条路改造硬化)。为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脱贫致富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创造基础性和先导性条件,2012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调整“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和连片特困地区普通公路建设补助标准的通知》,一是大幅度提高了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将包括宜章县在内的连片特困地区县道、乡道、村道建设国省补助标准提高为60、50、50万元/公里;二是启动县乡公路提质改造项目;2013-2015年,对连片特困地区包括宜章县包括宜章县每县安排28.5公里重要县乡道改造项目;三是启动了农村公路通畅(三)建设。宜章县安排了通畅(三)69.04公里计划,国省补助资金3562万元。
你们对宜章县农村公路情况做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建议反映了宜章县甚至是全省农村公路的现状,也代表了群众的呼声,更体现了您作为省人大代表的高素质和高水平,这些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
你们建议中提及的X153、X158、X152线都存在部分线路未硬化的情况。据调查,该3条线路在“十一五”都为乡道和村道,为2011年公路网调整时提升为县道。其中:X153主要由原Y765线提升,沿途的白沙圩村、桥头村、石燕冲村、圣公坛村分别于“湘交计统〔2008〕183号”、“湘交计统〔2008〕183号”、“湘交计统〔2008〕47号”、“湘交计统〔2009〕488号”下达共计6.6公里Y765乡道计划,该4个建制村都已实现通畅;X158主要由C089、C087、Y728、C070、Y724等线路提升,沿途的寺门村、麻田村、曾冲村、下塘村、荷叶塘村等分别于“湘发改交能〔2007〕556号”、“湘发改交能〔2006〕474号、湘发改交能〔2007〕554号”下达了建设计划,该5个建制村都已实现通畅;X152主要由Y710、Y709线路提升,沿途的小溪村、用口村分别于“湘发改交能〔2008〕761号、湘发改交能〔2009〕427号”、“湘发改交能〔2008〕761号”下达6.1公里乡道计划,该2个建制村已实现通畅。经分析,X153、X158、X152线路中未硬化的“断头路”大部分为未进入“十一五”统计年报的线路,不符合通畅工程政策,未能进入通畅工程规划。目前,全省余下1.4%的建制村通畅工程建设任务仍然十分繁重,且“十二五”规划内的项目无法调整,因此,建议中的项目省暂时没有支持政策。
目前,全省正组织开展“十三五”农村公路基础数据补充调查工作,市州、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正采集农村公路基础数据。我厅将积极协调,督促市州、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对宜章县省际、县际“断头路”进行采集。待国家“十三五”农村公路规划政策出台后,如项目符合政策,我厅争取将其纳入“十三五”规划,并建议宜章县交通运输局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项目申报制度》优先申报建设计划。
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