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建议复〔2015〕149号 C类
汪由荣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辰溪县省道308线辰水二桥维修改造工程资金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辰水二桥2012年经检测确定为四类危桥,2013年我厅以“湘交计统〔2013〕242号”文按危桥改造加固补助标准1000元/平方米对该桥给予了补助,共安排补助资金365万元,省没有政策依据再对该桥追加维修改造国省补助资金。
根据省政府“湘政发〔2009〕13号”文件精神,公路建、管、养的责任主体为各级人民政府,省已将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切块给市州,由市州统筹安排,市州政府要全额用于公路桥梁建设与养护,以减少地方配套压力。同时,为破解建设和养护资金的难题,拓宽交通筹融资渠道,我厅出台了《关于印发完善和建立市、县交通投融资平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湘交办函〔2013〕208号),支持市、县建立交通投融资平台,将建设项目两侧有升值潜力的土地资源及其派生的加油站、加气站、广告位等资源的收益注入交通融投资平台,以弥补交通建设和养护资金的不足。因此,要解决辰水二桥的维修改造资金,请你们与地方政府联系,共同商量有关具体事宜。
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