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建议复〔2015〕157号 C类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王书柏代表提出的《关于把美丽乡村和土地保护联合起来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请一并答复:
全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自2003年以来连续多年将农村公路建设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政府考核范畴。截至2014年底,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达到18.91万公里,全省乡镇通畅率达到100%、建制村通畅率达到96.8%,全省100%的乡镇和93.14%的建制村实现通客班车。
根据《公路法》、《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管、养的责任主体,负责所需资金的筹措。我省对纳入省规划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根据道路行政等级和所在地区不同,国省每公里补助20-60万元。
由于省本级财力非常有限,农村公路建设只能循序渐进。“十二五”期,我省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主要目标是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水泥(沥青)路,即实现全省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一村一路”的目标(乡镇或国、省、县、乡道公路到村部、或到学校、或到主要人口居住地一村一条路改造硬化)。目前尚未针对农村空心房专门实施道路建设,随着国、省财力的进一步增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支持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大,我厅将继续做好农村公路相关工作。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