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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3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15-08-25 10:16
信息来源: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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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交建议复〔2015〕189号           C类

省发改委:

  唐铁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落实邵东县等7县市区比照执行国家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相关优惠政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请一并答复:

  我省武陵山区共有31个县市纳入国家连片特困地区扶持范围。省委、省政府将湘西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并以湘政办函〔2012〕196号将湘西州吉首市和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等3个市区比照享受连片特困地区进行交通扶贫。我省连片特困地区交通扶贫增量资金主要为国家车购税增量资金,没有其他资金支持。2014年底,全省农村公路建制村通畅率仅达到98.6%,要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二五”末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畅率达到100%的任务还非常艰巨,所需国省资金缺口巨大。而省本级财力非常有限,现每年都要通过银行贷款弥补交通建设资金不足。因此,将邵东县等7县市区比照执行国家武陵山片区农村公路扶持政策十分困难,省级财力难以承担,暂无法支持。

  事实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邵东等7县市区农村公路建设,除桃源县按照一般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标准进行补助外,其他6县市区都纳入了大湘西地区,均按照大湘西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标准进行补助。

  由于农村公路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工作,不仅需要国省支持,还需要县级人民政府切实履行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责任,更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理解,特别是人大代表的关心和呼吁。我们将进一步研究代表的建议,积极向省政府汇报,争取加大支持,督促县级政府切实履行农村公路建设主体责任,多管齐下,实现农村公路又好又快发展。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