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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7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5-08-24 16:08
信息来源: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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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交建议复〔2015〕71号           B类
  

蒋跃登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督促二广高速常安公司管辖段尽快复工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常安高速公路经过常德、益阳两市,为招商引资项目,由浙江友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额投资建设,批复工期三年,于2010年7月开工,应于2013年8月建成通车,主要因投资方资金短缺和管理不善,造成进度严重滞后,已超过批复建设工期。
  为加快推进常安高速公路建设,我厅和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等部门已多次约谈项目建设业主和施工单位,要求其采取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今年初,我刘厅明欣厅长主持召开了常安高速公路建设专题协调会议,舒行钢总工程师带队对常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进行了全线督查,并向省政府做了专题汇报。鉴于投资方(项目业主)对后续建设资金无法落实且管理存在诸多问题,2月13日,张剑飞副省长主持召开会议,对项目处置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经投资方(项目业主)请求,并报省政府同意,我厅采取政府入股的方式,由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全面接管常安高速公路项目的后续工程建设。目前,对该项目已完工程的评估、恢复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抓紧推进,新组建的项目管理班子已进场,只要一恢复施工,将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尽量多开工作面,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争取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同时,对原存在的涉及沿线群众生产生活的具体问题,将责成常安公司继续履行承诺予以解决。
  至于安邵高速公路,我厅已派驻工作组,由刚退休的厅领导和相关部门派出的精干力量组成,采取托管的方式负责其后续工程建设。目前,工作组已进驻安邵高速公路项目开展工作,将尽最大努力加快推进实现年底通车的目标。此外,恳请您督促地方政府和沿线群众,为常安、安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