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建议复〔2015〕58号 C类
省水利厅:
符凤文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我县资水重要河段综合治理投入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请一并答复:
根据《湖南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桃花江航电枢纽是资水干流梯级规划建设的最末一级,项目建设可实现资水尾闾河段与洞庭湖区航道网以及湘江、沅水高等级航道网的有效衔接,促进我省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该枢纽已于2005年由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与湖南禹湘益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开发合同,项目于2006年11月底开工建设,2008年因参股方撤资而停工至今。我厅已要求益阳市人民政府督促资阳区人民政府依法解除与原投资商的合同。待与原投资商合同解除后,我厅将积极开展桃花江航电枢纽建设。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