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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赣两省建立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交通运输发展共商合作机制

发布日期:2019-06-13 10:38
信息来源:厅综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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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要求,为推进《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发展规划》落实,共同推动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交通运输发展,近日,湖南、江西两省交通运输部门经友好衔接,达成合作共识,建立了交通运输发展共商合作机制。

主要合作内容为:加强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交通运输规划编制。加强规划目标和内容上的对接,积极构建两省互联互通、便捷高效的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推进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省际交通运输项目建设。全面梳理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交通运输项目,共同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建设,为湘赣边区域合作发展提供交通保障。

湖南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综规处牵头,江西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处牵头,做好合作事项的跟踪、指导、协调工作。两省一致同意原则上每个季度举行1次座谈会商,双方轮流负责主会场工作。研究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省际交通运输发展重大合作事项,指导和推动合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