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安监〔2021〕103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经厅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将《湖南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湖南省交通运输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湖南省交通运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交通运输防汛应急预案》统一发布。原发布的《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湘交办〔2016〕 229号)和《湖南省交通运输防汛应急预案》(湘交安监〔2019〕176号)同时废止。
各单位要按照各项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并通过加强应急预案宣传、演练、评估、修订,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机制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全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30日
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等9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