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现将《湖南省交通运输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月21日
湖南省交通运输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部、省冬春季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毫不放松、科学精准做好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压实“四方责任”(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落实“五有”(即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科学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强化冬春季、春节期间等重点时段防控,促进人员、货物安全有序流动。从严从细落实全省交通运输“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为我省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可靠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重点工作措施
(一)强化风险监测,及时果断处置可能发生的疫情
在梳理总结前期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坚持人、物、环境同查,努力做到主动发现,落实“早发现”要求。严格落实对场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场所进行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发热乘客留观移交等措施。对出现的零星或多点散发病例、聚集性疫情等不同情形,按照规定及时启动相应响应级别,精准确定最小单元管控范围,不断完善快速响应机制。要根据感染风险评估结果迅速确定风险人群范围,做到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愿检尽检”。
(二)切实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1.严格落实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要坚持“三同防、两畅通、一保障”(“人、物、环境”同防,人畅其行、货畅其流,保障春运),加强对春运、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形势的研判分析,充分考虑人流客流增加、人员容易聚集等因素,依法依规、分区分级、从细从实精准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工作。
道路运输领域,督促指导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站场相关经营者及城市公共交通(含城市轨道交通)、网约车、出租汽车企业严格执行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规定,严格落实乘客、客运场站服务人员和司乘人员科学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发热乘客留观移交等措施。督促指导道路客运企业和场站经营者适当加大消毒频次、延长通风时间、缩短通风间隔;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积极开展联网售票、对号入座,定制客运服务,减少客运场站人员聚集。要便利老年人出行,督促指导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经营者建立完善健康码亲友代办、工作人员代查等服务,不得将“健康码”作为人员通行的唯一凭证。
水上交通领域,督促港口企业根据进港船舶挂靠港口情况、船员状况等确定港口作业风险等级,强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船舶的疫情防控措施,加强信息共享、物资储备、船岸隔离、进出管控、通风消毒、个人防护、应急处置等工作。严格落实港口(码头、渡口)客运站通风、消毒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等措施,做好发热乘客的留观、移交等工作,站内人员较多时,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视情加大运力调配,合理引导乘客进站上下船,降低站内人员密集度,采取针对性措施避免出现人流拥挤现象。
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扎实做好服务区公共区域通风、消毒及污染物消毒处理等工作。加强服务区自身防护管理,及时向一线员工配发相关防护用品,对进入服务区内超市、餐馆等场所的旅客要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服务区内的超市、餐馆、加油站等工作人员要科学佩戴口罩。加强收费站工作人员测量体温,科学佩戴口罩和手套、对回收和库存的高速公路通行介质(CPC卡)进行消毒处理等。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督促指导工程建设项目和参建单位做好人员排查登记和体温检测,实行实名制管理,结合属地疫情防控需要科学合理组织施工,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员防护和健康监测。
2.突出强化进口冷链运输环节和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防控。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防控措施,督促指导冷链物流企业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查验和信息登记制度。全力做好冷链运输车辆等运输装备消毒工作及冷链物流从业人员自身防护工作;与卫生健康、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查验、样本采集和一线工作人员定期核酸检测等工作。对进口冷链食品或包装物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要积极配合做好涉事产品运输环节相关接触人员的排查和跟踪监测,发现情况及时有效处置。强化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防控举措。督促指导集装箱货物承运单位落实交通运输环节的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的消毒处理措施,在国内运输段落实进口集装箱货物运输工具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配合检查进口集装箱货物倒箱过车(从进口集装箱换装至国内运输车辆)过程中的消毒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3.加强公路水路保通保畅保运保供。继续严格落实公路运输“一断三不断”、水路运输“四优先”的要求,加强运行监测,科学分析研判。加强防疫物资、重点生产生活物资、农业生产物资运输保障,中、低风险地区货运要实现全面保障。要畅通公路运输通道,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对拥堵缓行的路段和收费站及时增派警力疏导,确保公路网有序运行;利用公路沿线情报板、电视、广播、双微平台、地图导航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公路路况和交通管制信息。要畅通水路运输通道,做好航道、通航枢纽保通保畅工作。
4.强化防疫宣教和交通运输一线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全省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公交、港口码头、轨道交通、出租车等运营单位要采用广播、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开展防控健康宣教,积极督促劝导旅客和司乘人员采取佩戴口罩等必要的防护措施。并督促交通运输一线从业人员继续严格执行上、下岗测温工作,加强健康监测,落实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坚决避免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带“病”上岗。
5.做好单位和个人疫情防控。各单位要落实“五有”要求,保持办公室等工作场所和职工集体宿舍、单位食堂等生活场所环境清洁、通风换气。电梯、卫生间、空调等公共区域和相关物品定期消毒。鼓励配备免洗消毒液。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管理、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工作。尽量减少各类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会议尽量采取视频等线上形式举行,确需线下举行的严控活动规模,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佩戴口罩、设置安全距离、运用健康码等防疫措施。个人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防聚集等疫情防控有效做法,养成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公筷制、分餐制等健康生活方式,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要减少非必要聚集,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封闭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时注意加强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手消毒,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多通风。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者尽量不参加。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进一步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调度部署、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强化督导落实,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下去,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到岗位,确保政令畅通和应急响应机制高效运转,实现闭环管理,确保防控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行业主管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加强统筹调度和督促指导,制定适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的疫情防控方案,建立健全疫情防控领导机制,督促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经营企业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履行疫情防控单位主体责任,做好各项防控工作。按照最新版防控指南(详见附件)等通知要求执行防控措施,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的通知》(湘交办〔2020〕21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落实国务院督查组反馈疫情防控情况的整改方案责任分工细化措施落实方案〉的通知》(湘交函〔2020〕558号)有关要求,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
(三)抓好防控风险排查整改。各单位要按照部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针对交通场站、运输工具人员密度大、发生聚集性疫情传播风险高等特点,以及厅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防控风险自查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逐条对照整改,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边整治、边见效,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杜绝出现死角和盲区,确保工作扎扎实实、不走过场。并进一步加大对消杀物资、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的投入。请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于2月1日前将本单位风险排查整改情况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厅应急办。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由省公路事务中心汇总后报送至厅应急办。
厅应急办联系人:杨俊文;电话:88770022、88770239(传真);电子邮箱:aq88770238@163.com。
省公路事务中心联系人:张承志;手机:18593431166;邮箱:hnglaq999@163.com。
(四)强化督导问责。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继续加强对本行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情况,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最新版防控指南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持续毫不松懈地抓好各单位、各交通行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全闭环、全覆盖、无死角。对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和防控措施流于形式的,厅将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通报;对造成新冠疫情在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出现反弹且传播扩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相关管辖部门,督促予以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