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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节、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6 08:48
信息来源:厅安全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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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发力,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加速扩散蔓延,内蒙古、黑龙江、四川、辽宁等地出现新增本土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慎终如始、再接再厉,密切跟踪疫情形势变化情况,从严从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要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守住来之不易疫情防控成果,为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交通运输保障。

各级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三同防、两保畅、一保障”(“人、物、环境”同防,人畅其行、货畅其流,保障春运),加强对元旦、春运、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形势的研判,充分考虑人流客流增加、人员容易聚集等因素,依法依规、分区分级、从细从实精准做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工作。

道路运输领域,要督促指导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站场相关经营者及城市公共交通、网约车、出租汽车企业严格执行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规定,严格落实乘客、客运场站服务人员和司乘人员科学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发热乘客留观移交等措施。要指导道路客运企业和场站经营者适当加大消毒频次、延长通风时间、缩短通风间隔;积极开展联网售票、定制客运服务,减少客运场站人员聚集。突出强化进口冷链运输环节防控,督促指导冷链物流企业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查验和信息登记制度。要全力做好冷链运输车辆等运输装备消毒工作,要做好冷链物流从业人员自身防护工作;与卫生健康、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查验、样本采集和一线工作人员定期核酸检测等工作。对进口冷链食品或包装物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要积极配合做好涉事产品运输环节相关接触人员的排查和跟踪监测,发现情况及时有效处置。

水上交通领域,督促港口企业根据进港船舶挂靠港口情况、船员状况等确定港口作业风险等级,强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船舶的疫情防控措施,加强信息共享、物资储备、船岸隔离、进出管控、通风消毒、个人防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继续严格落实港口(码头、渡口)客运站通风、消毒和人员测温等措施,做好发热乘客的留观、移交等工作,站内人员较多时,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视情加大运力调配,合理引导乘客进站上下船,降低站内人员密集度,采取针对性措施避免出现人流拥挤现象。

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扎实做好服务区公共区域通风、消毒及污染物消毒处理等工作。加强服务区自身防护管理,及时向一线员工配发相关防护用品,对进入服务区内超市、餐馆等场所的旅客要进行体温检测、扫健康码,服务区内的超市、餐馆、加油站等工作人员要科学佩戴口罩。加强收费站工作人员测量体温,科学佩戴口罩和手套、对回收和库存的高速公路通行介质(CPC)进行消毒处理等。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要督促指导工程建设项目和参建单位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实际,科学合理组织施工,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员防护和健康监测。

厅机关和厅直单位,要坚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格人员管理和中高风险区关联性排查,确保本单位机关绝对安全,力保厅直属单位不出现聚集性疫情。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防控政策和知识的宣传,动态掌握疫情发生地人员情况,及时调整防控举措,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强化监管,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层层压实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道路运输领域,要切实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强化“两客一危一重”等重点对象安全监管,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客运企业密切关注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和路况信息,优化运输组织调度,防范大客流短期聚集或疏散不及时形成的安全风险;要督促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规定。水上交通领域,要紧盯客渡船、危险品运输船、运砂船等重点船舶,强化对客货运输繁忙水域、涉水工程作业区等重点通航水域的安全监管,严把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关,严格督促落实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要求;要督促县乡政府认真履行水上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职责,督促乡镇船管员、签单员切实履行职责,坚决杜绝船舶超载、农用船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港口生产领域,要深入开展港口作业、存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存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查处违法违规不安全行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要强化冬季施工作业的防冻、防火、防中毒、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机械伤害等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抓实、抓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公路运营安全领域,要加强对各类公路特别是公路交通枢纽、桥隧、长陡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事故多发易发高风险路段,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掌握路网通行信息,切实做好公路清障、除雪除冰、抢通保通等工作。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运输领域,要突出抓好道口安全管理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工作。

三、积极应对,全力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影响

各级各单位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杜绝侥幸心理,抓牢防范措施。要突出自身行业特点,周密部署防御工作,细化工作安排,加强联动配合,确保防范寒潮大风、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具体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负有公路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加大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等重点路段巡查排查工作力度,及时处置路基路面、桥隧及安全设施病害;提前备好防滑料、融雪剂及相应除雪铲冰装备物资,一旦公路出现积雪、结冰等,及时采取必要的防滑除雪措施;提前研判极端天气条件对公路网运行的不利影响,做好公路网运行监测、路况信息发布和公众出行引导;健全与应急、气象、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协调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极端天气条件下交通疏导工作,引导公众合理出行、科学避险。负有港航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督促港口经营人科学安排港口作业,重点做好客运和危险品运输码头、港口大型机械防风工作;加强对航道及航道设施的养护管理和应急抢通工作,防范应对寒潮大风引发的航道骤淤、航标设施损毁等情况。负有道路运输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车辆检查维护工作,严格旅游包车业务备案管理,极端天气条件下按规定停班停运;督促客运场站加强应急保障,做好极端天气下滞留旅客服务工作。负有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督促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研判,强化冬季施工作业的防寒防突风防火防中毒等措施;加强现场安全检查,督促参建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和驻地安全工作,及时排查整改事故隐患。

四、强化应急值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要加强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加强值班力量配备,选派精干人员充实值班力量,做好视频调度技术保障,坚决杜绝离岗、脱岗和重大事项漏报等情况发生。要加强信息报送,提升突发事件报告等级,双节期间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和一般险情要视情及时提升报告层级。密切跟踪互联网等媒体动态,涉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及时跟踪研判,高质量做好信息报送工作。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快速高效处置。

省公路事务中心将此通知转发至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