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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0 15:11
信息来源:厅安全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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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以及全省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11·29”耒阳市源江山煤矿透水事故教训,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决定自即日起,结合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深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129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以及全省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耒阳市“11·29”煤矿透水事故教训,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决定自即日起,结合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阶段性工作部署,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深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实现重大风险全面管控、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严控一般事故的发生,为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收好官,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奠定基础。

二、排查范围、内容和重点

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按业务领域分为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铁路专用线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水上交通(含水路运输、港口经营、渡口运营)、交通工程建设交通设施养护运营四个大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道路运输:以“两客一危”、货车、农村面包车为重点,全面排查车辆安全性能和驾驶人员不安全行为等安全隐患;以高速公路、事故多发的国省道干线公路、农村道路以及通行班线客车、校车的道路为重点,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隐患;以客货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和物流场站为重点,全面检查交通运输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加强对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铁路专用线:运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铁路专用线社会道口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铁路专用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情况。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疫情防控情况;应急管理及安全保护区管理情况。

(二)水上交通:水上涉客运输安全隐患;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隐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交办的隐患整改情况;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落实情况;船舶安全技术与管理情况;船员配备及适任(履责)情况;船员和船舶的安全例检落实情况;船舶载运、过驳危险品情况;大风、大雪、能见度不良、水位超过警戒线等气象、水文条件危及船舶航行安全情况;船舶不按规定装载货物危及船舶安全,客(渡)船、运砂船超载情况;签单发航执行情况;船舶含油污水、船舶垃圾、船舶生活污水等污染物的收集、排放、管理情况;其他情形。

(三)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资质情况;从业人员履约情况;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执行情况;安全标示标牌等设置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施工人员佩戴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物品情况;架桥机作业、高空作业、深基坑作业、满堂支架作业、挂篮悬臂浇筑作业、隧道作业、临时用电、施工电梯作业、沥青拌和站、露天起重机械等关键控制点安全管理情况;施工车辆证照和依法依规从事运输情况等。

(四)交通设施养护运营:公路养护管理情况;《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执行落实情况;非法超限运输整治情况;公路标志标线设置情况;重点路段安全运行情况;重点时段安全应急设备物资配备情况;隧道入口标志标线、连接护栏、隧道内监控、通风、消防系统、高水位池设置养护情况;养护作业车辆的安全管理情况等。

三、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拟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均应将自查自改、监管执法、督导检查等工作贯穿始终。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自查自改阶段(20201218日前)。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厅制定的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每个基层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并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20201219日至2021115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单位要依据省厅方案和各自专项工作方案,健全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按照“一单四制”要求,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企业推动开展对表检查。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要加大对非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企业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所有隐患排查整治要形成工作闭环。

第三阶段:暗访督查,巩固提高阶段(2021115日—2021年春节前)。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单位要结合省“两会”和春节期间领导干部带队督导检查,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督导检查,并认真总结分析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迫性、责任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依托“三年行动”所建立的工作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带头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大排查大整治责任和工作落实。

(二)突出监管执法,形成强大震慑。要切实把依法治安作为安全生产治本之策,把严执法作为防范事故的断然措施,真正用起来、严起来。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牢固树立执法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敢于动真碰硬。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惩。要通过严格监管执法,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

(三)抓好工作结合,提高监管实效。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充分运用并严格落实前期专项行动中形成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同时,要把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纳入“两个清单”,并严格督促整改到位。相关机构要根据省道交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湘道安办〔202013号)文件精神,结合各自职责,统筹抓好恶劣天气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推进(道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做好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交通安保工作,加快推进县域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提前开展本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谋划。

(四)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追责问责。厅安委办将对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因工作不力或失职渎职的将依法依规提请有关部门严肃问责追责。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的跟踪督导,综合运用明察暗访、媒体曝光、警示约谈、通报批准等措施,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措施不得力甚至酿成事故的,严格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有关单位20201218日和202131日前,分别将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推进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厅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许多,0731-88770238;邮箱:aq8877023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