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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五一”小长假和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9 16:29
信息来源:安全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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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部安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视频会议重要精神,根据《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2013号)和《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2012号)要求,现就加强“五一”小长假和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强调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

各级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至关重要。要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在抓好疫情防控和加快复工复产的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全力保障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一是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精准掌握辖区内的企业安全状况,分区分类实施差异化管理,把安全监管的重心放在事故多发的领域和区域,组织精干力量,加大监管深度,强化整治措施,提升抽查检查力度。二是紧盯道路水路客运与危货运输、港口危化品储存、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等重点领域,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必须现场盯守,技术保障、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必须做到“严、细、实”。三是要加强路网巡查维护和保通保畅,强化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等高边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确保公路通行安全畅通。

二、强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五一”小长假和近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各级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落细岗位安全责任,严格规范安全生产履责行为。要重点针对交通运输企业长期停工、设施设备长期停运、从业人员较大范围变动后复工复产,车辆设备安全状况不良、检查维修不到位、人员安全意识松懈和安全应急能力不强等问题,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压实健全监管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安全防范各项工作措施落地生效。要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加强服务,进一步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加强从业人员安全警示教育和车船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远程监控等方式,加强动态监管执法。要着重做好班线车辆和务工人员返岗包车等长距离班车的行前检测和途中检查,要重点加强节日期间水上客渡、旅游船舶等安全监管,切实抓好“五一”小长假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三、强化预警和应急值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

各级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做好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预报。要强化长大隧道、桥梁和公路高边坡运行监测,加强安全信息发布和出行引导。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增强应急处置实战能力,提前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准备,保持应急车船良好状态,随时保持应急待命。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快速响应、强化应急协调联动、妥善应对、高效处置,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坚决杜绝谎报、瞒报、漏报、迟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