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行业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3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暂行办法》(交安监发〔2017〕60号)和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17﹞34号),厅安委印发了《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贯彻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工作方案》(厅安委〔2017〕20号)。根据省安委办通知要求,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行业管理局对“一单四制”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做好以下2项工作:
1.形成自查报告。各单位对照“一单四制”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前段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形成自查报告。包括:“一单四制”工作部署、实施方案制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制定出台(厅直各行业管理局,并在报告后附标准)、第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建立,工作中存在的现实难题或急需解决的问题,下阶段工作计划及改进建议等情况。
2.填写自查报表。各单位对照省安委办所列6大项目清单,进行“对表自查”(详见附表,“合计”栏目由厅安委办填写)。
请各单位于10月15日(周日)11时前将自查报告、报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发邮件时要清晰注明主题)同步报送厅安委办。(联系电话:0731-88770236、88770238;传真号码:0731-88770239;电子邮箱地址:aq88770238@163.com)
附:“一单四制”工作自查情况表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