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行业管理局、省铁路专线办:
7月份以来,各单位根据厅安委会《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厅安委〔2017〕19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领域实际,全力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并整改了一批安全隐患和问题,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强,全行业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是,在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思想认识、组织领导、监管执法和舆论宣传方面的问题与不足。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第四督导组8月底督导反馈的意见,省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的全国性、基础性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对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行业管理局、省铁路专线办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站在为党的十九大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提高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对本地区、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再部署、再推动,对落实情况进行再强化、再提升。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订更有针对性的措施。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湘安﹝2017﹞4号,2017年9月7日印发)精神,厅成立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厅长、厅安委会主任周海兵同志担任组长,厅安委会各位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厅安委会成员组成,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厅安委办(安全监督处),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全系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明确领导机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使检查行动更加有效、有力;要督促所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及时督查落实情况;要建立统计台账,层层填报《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行业管理局、省铁路专线办要结合地区、领域交通运输发展特点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表,开展“对表检查”,并在9月15日前将安全生产检查表报厅安委办备案;要分别于9月20日,10月1日、10日、20日4个时间节点前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报送厅安委办。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要深入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一线作业现场,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通航水域、渡口渡船、交通建设工地等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督促检查的频度和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坚决依法给予相应处理,该行政处罚的落实处罚措施,该移送司法的坚决移送司法。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针对国务院安委办第四督导组督导检查时发现市、县(区)对大检查活动跟踪报道不多、宣传力度不够,安全生产大检查氛围尚未形成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行之有效的宣传媒介、平台,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的曝光力度,及时交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通报好的做法和典型问题,督促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更多实效。
厅安委办联系方式: 0731-88770236、88770239(传真)
附件: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统计表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