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局部时段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行业管理局、省铁路专线办:
此前,省厅先后下发了《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2017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安委〔2017〕6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厅安委〔2017〕15号)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安委〔2017〕19号)等文件,请各单位按照上述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统计归纳项目按质按量报送有关资料和信息。此外,根据《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交安委办函〔2017〕75号),现就安全生产大检查局部时段(8月1日-10月31日,以下同)的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工作信息。各单位应定期向厅安委办报送大检查工作信息,及时反映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一是每周报,每周周四下班前就当周大检查工作至少报送1条信息。二是两周报,每两周的第二周周四下班前至少报送1次典型案例(尽量有完整文字材料和图片、视频等资料)。
2.统计报表。各单位应分别于8月1日、10日、20日,9月1日、10日、20日,10月1日、10日、20日等9个时间节点前填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省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统计表》(见附件;如无该项,则实行“零报告”制度)。
3.工作情况。各单位应分别于8月25日前将大检查7-8月开展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9月25日前将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10月25日前将大检查7-10月开展情况报送厅安委办。报送工作情况时要突出统计数据和工作实例。
二、其他事项
1.交通运输部安委办部署的本轮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涉及面广、项目多、时间紧、要求高、责任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安排专人负责,并于8月1日前将责任人的姓名、职务、手机号、QQ号、微信号报厅安委办。
2.厅安委办联系人:杨甜;
联系电话:0731-88770236、88770238;
传真号码:0731-88770239;
电子邮箱地址:aq88770238@163.com
附件:1.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责任人要素表
2.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3.省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统计表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9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