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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近期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做好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1 10:10
信息来源:厅安全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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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厅安委﹝2017﹞5号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转发近期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做好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和厅直有关单位:

  近期,全国、全省较大及以上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特别是4月3日,郴州市苏仙区发生1起重大翻车事故,造成12人死亡、19人受伤,引起了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务委员王勇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监管,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家毫书记、达哲省长也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引以为戒,吸取事故教训。4月7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全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对此,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安委和省厅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强化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有效防范各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将《交通运输部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和近期接连发生安全问题紧急通报的通知》、《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接连发生安全事故的通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

  从近期省内外安全生产总体情况来看,当前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从全国情况来看,3月份发生5起较大以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涵盖道路运输、建设施工和水上交通三大领域,其中云南省临沧“3.2”事故造成10人死亡、37受伤。从全省情况来看,目前我省已发生两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形势十分严峻。从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情况来看,1-3月,全省涉及营运车辆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都有上升,发生行车责任事故10起、死亡19人,虽然最终责任没有认定,但与去年同期同类事故相比增加2起、11人;在水上交通方面,4月6日永州发生一起船舶侧翻事故,造成1人失踪;交通建设施工领域虽未接到事故上报,但结合近期省内外一些事故分析来看,当前建设施工及附属工程作业领域事故处于高发。全系统各级各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清醒认识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深刻吸取相关事故教训,加强对安全生产形势的研判,采取强有力工作措施,严防重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推动“隐患清零”行动的开展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要深入推进道路运输“隐患清零”行动的开展,重点加强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客运站场、危货运输、农村客运的安全监管,严把营运驾驶员资格审查关,配合公安交警部门,严厉打击超员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非法载客等非法违规行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要积极推动“隐患清零”行动在全行业领域的开展,将“隐患清零”推广到水上交通、建设施工领域,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及治理力度,建立施工工地、渡口渡船、营运车辆、营运驾驶员、企业等违规违章信息台账。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要按照“安全隐患立案、销案台账”的原则,由存在隐患的单位实施全过程的监控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同级交通运输部门派专人督促跟踪,确保隐患整改验收销号严格按程序进行。

  三、深刻吸取郴州“4.3”事故教训,深入开展交通建设领域专项治理

  当前,交通运输建设施工正处于节后复工复产繁忙时期,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相关行业管理机构要深入开展公路水运工程领域专项整治,重点突出桥梁隧道施工、高边坡和临崖临水作业,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临时性结构工程稳定,严防大风、暴雨、泥石流等灾害,确保安全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同时,省政府正在制定工程运输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各单位要在深刻吸取郴州“4.3”翻车事故教训以及去年湘西“10.26”沉船事故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在建设施工领域开展工程运输车辆(船舶)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力量深入现场重点整治超限超载等行为,严厉禁止工程车辆(船舶)违反规定载人行为。

  四、突出汛期重点,切实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要结合实际情况,要加强与气象、水利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联动和协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机制,及时掌握水情及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确保汛情等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各单位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完善安全度汛工作方案,做好防汛抢险各项物资准备,要密切注意雨情和水情变化,制订周密的人员、物资、设备的转移预案,确保汛期交通运输安全。全面排查可能由汛期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隐患,对安全得不到保障的生产作业一律停止,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有效治理。特别是水上交通领域,海事部门要强化大雨大雾等气候条件下的船舶航行管理,重点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和渡船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认真检查客船、危险品船舶、渡船安全技术情况,切实把好船舶适航和船员适任关,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运输行为;加强港口生产作业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严格港口危险品灌区存储安全管理,严打客船、普通货船夹带危险品运输行为。

  五、强化执法,切实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要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推进“一单四制”制度的建设,强化隐患整治,形成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市州交通运输部门和厅直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排名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安全隐患问题较多的企业要强化监管执法。特别是道路运输领域,要结合“隐患清零”行动,加快建立企业、营运车辆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情况排名,并根据排名情况确定重点监管名单,随机对重点监管名单中的企业实行逢检必查。同时,要强化执法,对违法违章行为较多的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执法情况,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要进行跟踪督办或直接执法,确保执法落实到位。法规部门要加强指导,对一批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处,并形成处罚案例,指导相关执法。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