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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州市祁阳县“2.2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2-23 09:26
信息来源:厅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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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安委〔2017〕3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221日1135分许,省道S320线永州市祁阳县观音滩镇叶家井村路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辆牌号为湘M2DJ59小货车(非营运车辆,核载5人,实载9人)与一辆祁阳开往白水的牌号为湘M28255小型客车(所有人:个体经营户唐志强,祁阳县白水镇赵衙里村人;核载19人,出站复核实载10人,发生事故时实载24人)相撞,致7人死亡(当场死亡1人,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6人),26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已脱离生命危险)。

  接到事故报告后,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省厅领导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作出重要批示:全力抢救伤员,妥善处理善后,全面查找薄弱环节,以此为案例抓好交通安全整治。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小明作出批示,要求我厅指导地方政府做好伤员救治和善后工作,要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要举一反三,强化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加强行业安全形势的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监管,特别是一些薄弱环节,坚决遏制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省领导谢建辉、杨光荣批示要求,要做好伤员救治、事故善后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举一反三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厅党组书记、厅长胡伟林指示派工作组到祁阳县指导事故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邝邹飞带领厅机关安全监督处、运输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时赶到祁阳县;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陈石祥要求将部、省领导及伟林厅长的指示批示精神迅速传达到相关单位和市州,认真贯彻落实。为落实部、省及省厅领导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振精神,高度重视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2·21”事故的发生,正值今年春运收官之际,经历前段时间高强度、高频度的满负荷运转之后,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容易出现疲劳、松懈、麻痹思想,对安全意识的强化、安全制度的执行、安全事故的发生容易产生轻视乃至忽视情绪。对此,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警惕,深刻汲取本次事故教训,及时通报事故情况;要举一反三,加强组织领导,对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回头看”;要认真落实部、省及省厅领导指示批示要求,对照自查,总结经验,弥补不足,扎实做好当前及下一步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还要依职权提请地方政府加大对非营运车辆参与道路运输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督促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含企业、个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特别是从事道路客运超长班线、夜间班线、旅游包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监管力度。要督促道路运输经营业户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强对营运车辆驾驶员的思想认识和安全制度执行教育,切实加强对车辆技术状况的监测,及时搞好维修保养。要督促运输企业进一步完善动态监控装置使用管理制度,切实发挥车载动态监控装置的作用;明确监控人员岗位职责,落实24小时值守监看制度,及时纠正和处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并对公安交警部门通报的驾驶员违法信息及时处理。对有多次违法行为的驾驶员要进行离岗培训;情节严重的要调离驾驶岗位。要对车辆超员,不按规定线路、班次行驶,站外揽客,高速公路违规上下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处罚。要充分发挥乘客、媒体和社会的监督作用,进一步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和针对驾驶员不安全从业行为的举报奖励制度。

  三、进一步抓好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客运站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危险品查堵、车辆进站安全例检、出站安全检查的工作程序、责任人员和具体措施,防止危险品进站上车,杜绝超员车辆出站上路。

  四、同步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其他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此前《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厅安办〔2017〕11号)文件精神,结合各自辖区、辖域实际,认真对照文件要求,仔细梳理安全生产重点领域,进一步细化各项安全工作措施,同步做好水上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铁路专用线及社会道口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为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2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