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湖南省道路运输信用评价实施办法》(后文简称《实施办法》)落地见效,4月15日,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召开宣贯会议,对政策内容进行全面解读,动员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扎实做好信用评价各项工作。
“做好信用评价工作,既是提升行业安全监管能力的核心抓手,也是赋能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引擎。”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崔惠彬表示。我省道路运输行业点多、线长、面广,从业人员超百万、经营业户15万余户,行业监管体量庞大、任务艰巨。加快构建覆盖全行业、全链条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将有效引导企业及从业人员主动筑牢安全防线、提升服务品质,为全省道路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会议强调,要完善工作机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层层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认真开展《实施办法》宣贯学习,坚持定期调度、跟踪问效,确保信用评价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要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客观、公平原则开展信用评价工作,确保评价流程合规,评价结果真实公正;依托省“三级协同”系统做好数据的对接归集,实现数据共享,破除“信息壁垒”;畅通申诉渠道,对市场主体申诉认真核查、及时反馈,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要深化结果运用,将信用评价结果与日常监管、行政审批、资金补贴等工作深度挂钩,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坚决杜绝“评而不用、评而无用”。
此次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上,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围绕客货运、站场、维修、驾培、安全等领域信用评价工作进行解读。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全体在家局领导、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