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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为强化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动真格

来源: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19-06-03 【字体大小:

  为认真做好公路货运“一超四罚”、治超“黑名单”制度及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等工作,近日,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依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责任分解落实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旨在落实强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对涉嫌违法装载、超限超载运输的货源企业、货运车辆、车属企业及违法行为当事人,应依法予以处理。并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逐步健全完善源头治超长效机制。当前,周边相关省(市、区)抄告我省的超限超载运输信息较多,对于抄告的公路治超监测系统自动采集的非现场执法超限超载运输信息,应责成车属单位加强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对于已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违法行为当事人(驾驶人),各地应认真核查,严格依法处理到位。对于省治超办抄告的已经做出行政处罚的货运车辆、车属企业及违法行为当事人(驾驶人),必须按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到位。符合注销、吊销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和经营许可证的,一律给予注销和吊销的处理。

  各市州对于已经给予注销、吊销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及从业资格证行政处罚的货源企业、车属企业、货运车辆及从业人员(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驾驶人)信息,应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省局。对于未按照省厅、省局有关工作要求处理、上报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抄告信息的市州,省局将按照省厅对各市州公路治超有关年度考核指标予以扣分并全省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