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道路运输安全的相关工作要求,督查第二季度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4月23日,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部署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督查行动。
督查时间
4月24日至4月28日
督查分组
由省道路运输管理局领导带队,组成8个督查组
督查内容
1、督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2、督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应对“五一”期间运力准备和事故应急预案情况。
3、督查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执行情况。
4、督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危货运输企业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的情况。
督查要求
一是各督查组应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和“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开展督查。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督查人员要尽可能地采取暗查暗访的方式,深入生产一线,不走过场,务求实效。严格执行廉政规定和相关纪律,坚决反对“四风”,严禁超标接待,严禁收受各类礼品、现金,严禁参与公款娱乐等活动。要将廉政纪律要求与检查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时刻警醒,不越黄线、不踩红线、不触底线。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二是各督查组要按照督查内容对各市州进行督促检查,每个市州至少要督查1个县,1个运管机构、1家客运企业、1家汽车客运站、1家危货运输企业、5台营运车辆。
三是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必须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应现场督办,要求当场整改到位;对于需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应现场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整改资金和整改预案,作好登记,并及时通报当地运管机构,提出工作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四是各督查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督查任务。督查结束后,应将督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形成书面督查小结,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详细说明,同时,对于安全隐患要填列《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清单》,于督查工作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交局安委办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