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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1+11便民服务体系” 实现交通审批服务就近能办理

来源: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03-27 【字体大小:

近日,市交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的通知》正式下发,标志着该局“1+11便民服务体系”正式建立并运行,即由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和驻各乡镇11个交管站构建审批工作机制,协同承担交通审批服务工作。至此,交运局所有33项审批服务事项市内全域能受理、其中多数事项就地能办结的审批服务工作格局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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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便民服务体系”是该局在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的基础上行政审批改革的又一创新举措。对此,局党委高度重视,强力推动,一方面,集全系统有关行业监管职能的16家单位(科室)共同参与行政审批工作,建立以行政审批服务科牵头抓总、“职责明晰、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优化行业管理机构布局,在原有8个驻乡镇交管站的基础上再增加3个,办事服务覆盖范围更加广泛,同时注重交管站能力建设,通过充分授权、提升队伍业务素质,真正使事项“下得去、接得住、落得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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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便民服务体系”实行“即来即受”

“1+11便民服务体系”秉持“群众最需要什么我们就下放什么、群众办事怎样方便流程就怎样优化”的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机制。一是将所有33项的受理权限下放交管站,市民之家交运局窗口和交管站都能受理,实行“即来即受”,群众不走弯路。二是授予交管站初审权、审核决定权,根据事项特点,结合当地实际需要,授权交管站全权办结,审批科对业务备案管理。三是推行“预审代办制”,由交管站根据申请信息(商事登记数据、申请人业务咨询等)指导申请人做好开业前筹划和准备相关许可要件。四是实行“应约上门”审批模式,对现场能审批签章办结的业务,可电话申请,上门现场签章,实现群众“零跑路”。五是提供“全程代办”服务,根据申请人意愿,对一些特殊事项,由受理机构全程代办。

“1+11便民服务体系”一开始实施,成效便得到彰显。今年2月份以来,各地申请人申请的三类汽车维修、一二类摩托车维修、对管辖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的划定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日常办件较多的事项都由当地交管站直接受理、审核、决定、办结,让群众办理事项最多不超过30分钟路程,其中对管辖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的划定还可通过预约上门、现场办结的方式办理,实现办事“零跑路”,为办事群众提供最大方便。

去年,市民之家交运局窗口共计办件12500余件,其中来自4个街道以外乡镇办件6800余件;通过建设“1+11便民服务体系”,办事群众尤其是各乡镇群众的获得感将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