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隆回县委县政府率先在全省推行交通管理中心下移、权力下移、经费下移的行业管理改革,在全县24个乡镇设立交警中队和运政执法中队,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实现全覆盖,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农村道路通畅情况大大好转,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明显下降。隆回县的具体做法是:
一、政府重视,科学决策。隆回县原有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为乡镇属地管理、交警、运管条条管理,客观上造成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互相推诿,责任难以落实到位。鉴于此,2016年6月至8月,隆回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现状进行全面调研。2016年9月,隆回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研究决定,紧贴群众安全出行需求,工作重心下移,在全县24个乡镇设立交警中队和运政执法中队,人员编制保留在原单位,交警中队和运政执法中队合署办公、联合执法,实行乡镇和各自主管部门双重领导,建立权责合一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新模式。
二、保障人员,明确责任。按照执法力量下沉的思路,隆回县采取从运管系统内单位择优选调和从退伍转业士官中优先安置的方式,将80余名运政执法人员充实到24个乡镇执法中队。县公安局按照2+2模式(2名正式民警加2名辅警)配备乡镇交警中队人员,并公开招聘了50 名交通协管员。执法力量下沉,有效解决了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 交警中队和运政执法中队对各乡镇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负总责。交警中队职责明确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负责日常交通秩序的维护;开展交通违法行政处罚;负责辖区内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运政执法中队职责明确为:承担辖区内的客货运输、维修、驾培、物流、源头治超等行业日常监管工作;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五不两确保”等行业源头安全监管职责;开展道路运输领域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负责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三、财政支撑,保障经费。在办公用房上,县财政投入600万元,在各乡镇实地选址,有条件的乡镇直接调剂解决办公用房;乡镇原有交管站的,经改造作为办公用房;无合适场地的,租用民房。所有办公用房实行标准化外观。今后政府逐步在有条件的乡镇修建规范化办公用房。在执法执勤用车上,隆回县委县政府从县公务车辆改革封存的车辆里划拨37台车作为执法执勤用车,全部标准化配置警灯及标志。在办公设施设备上,隆回县财政投入约600万元,为24个乡镇交警、运政执法中队解决办公桌椅、办公电脑、执法设施设备、基本生活设施设备。在人员经费上,除原有单位经费保障外,比照乡镇补贴和办公经费,按2.1万元/人补助人头经费。
四、资源整合,效果明显。隆回县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模式实行以来,有效整合了资源,提高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部门协作加强。改革将乡镇党委政府、公安交警、运政执法等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有效捆绑,强化了部门的协调、配合,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得到全面落实。二是执法力量加大。通过交警与运管联合执法,有效增加了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力量,实现对乡镇所有车辆执法的全覆盖,对营运车辆的全监管,对非法车辆的全查处。三是执法力度加大。通过交警与运管联合办公、联合执法,把《道路交通安全法》与《道路运输条例》的法律威慑作用充分发挥,降低了执法成本,有效减少抗法行为的发生,增强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