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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运管处召开道路运输行业“隐患清零”见面交办会

来源: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4-20 【字体大小:

为切实落实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清零”行动方案》的通知(湘交运输[2017]71号)的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我省“7.19”、 “9.25”、“6.26”等特别重大事故教训,4月13日下午由湘潭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组织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各级运管机构、该市“两客一危”企业召开湘潭市道路运输行业“隐患清零”见面交办会,参加本次会议的还有省运管局总会计师何丹。

会上,湘潭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宣读了《“隐患清零”行动方案》,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及三个县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接收了安全隐患交办清单,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及道路运输企业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提出“隐患清零”工作五点意见:一是深刻吸取教训,精细排查、找准短板,抓住关键、健全机制,关口前移、依规严管,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迅速行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全员参与;三是切实降违,保安促效,通过此次“隐患清零”行动使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得到加强、行为得到规范,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严格控制较大事故,大幅减少一般事故;四是认真落实,注重实效,要做到“全覆盖、深排查,填表格、建台账,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五是积极作为,严肃追责,对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工作不重视、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没按规定要求和时限落实整治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总会计师何丹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级各部门务必加强领导,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提高企业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二是要注重实效,扎实开展此次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清零”行动,确保实现安全隐患整治整改率100%的目标;三是严肃追责,对于严重违法行为整改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酿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依纪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通过此次安全隐患见面交办会,切实落实了安全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和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形成了道路运输安全齐抓共管的合力。为全面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