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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清理长期异地经营危货运输车辆初见成效

来源: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1-03 【字体大小:

  为深刻吸取“6•26”以及我省近几年来发生的一系列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血的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6〕102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湘政办明电〔2016〕102号文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湘交安监[2016]127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顺畅有序、安全和谐的交通运输环境,针对我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长期异地经营数量多、隐患大及企业安全管理薄弱的问题,全省集中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全面清理整顿,各级运管机构通过查看车辆GPS运行轨迹、安全教育记录等综合手段,对全省306家危货运输企业及14152台危货运输车辆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清理出长期异地经营危货运输车辆1203台,并对清理出的情况采取“疏、堵、管”相结合方式予以治理。
  一是“疏”。各地运管机构督促和积极配合运输企业对长期异地经营车辆到经营地运管机构履行备案手续,主动联系车辆经营地行业管理部门沟通信息,帮助运输企业车辆转籍过户,为运输企业异地经营提供政策服务,目前全省长期异地经营车辆在经营地履行备案手续已有108台。
  二是“堵”。严格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长期异地经营又管理不到位的危货运输车辆,督促运输企业积极主动予以清理并落实到位,由运输企业主动申请注销或办理转籍过户。经过两个多月的清理,全省共计注销长期异地经营车辆211台。
  三是“管”。各级运管机构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危货运输车辆隐患登记台账,并严格执行隐患台账建消制度。推行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分级分片包干责任制,坚持责任全覆盖、监管分层级、检查常态化、隐患盯到底、履职尽到责。省运管局要求负责分片包干的各级运管机构班子成员和监管人员每月要深入联系市州县进行至少一次安全督查,负责包干企业的运管人员要参加企业的安全例会、安全培训、安全检查等活动;对进入重点监管名单的企业,当地运管机构每个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于隐患问题严重的,增加检查频次;督促运输企业对长期异地经营车辆加强GPS重点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此次清理行动强化了运管机构对辖区危货运输企业、危货运输企业对所属危货运输车辆的管控力度,有效解决了道路危货运输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下一步,全省各级运管机构将严格落实安全监管分级分片包干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对危货运输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继续查处危货运输车辆长期异地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全省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