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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厅纪检组长刘志信带队督查衡阳郴州两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3-05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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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5日至13日,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厅纪检组组长刘志信带队,省运管局、省水运局、省质安局派员先后督查了衡阳、郴州两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督查组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直奔基层,深入一线,重点督查了两市交通运输部门、道路运输企业(汽车站)对省政府《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6]102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湘政办明电[2016]102号文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湘交安监[2016]127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省运管局纪委书记刘蓉等陪同督查。
  检查过程中发现,两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企业对于文件的贯彻落实高度重视,突出工作重点,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与省政府和相关文件的要求,仍然存在问题和差距,如衡阳华新汽车站、衡阳中心汽车站、常宁汽车站对“三品”检查不到位,郴汽集团城际大巴客运站GPS监控记录不完整不规范,郴州三联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危货企业)从业人员档案管理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等。针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求企业限期整改,运管机构督促整改到位。
  在两市的督查情况反馈中,刘志信组长充分肯定了两市安全生产工作所做的努力,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安全生产工作,他强调三点意见和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二是认真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抓住重点,落实责任人,限时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反馈到督查组;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进一步深入开展“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通过点上的问题,带动面上的排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