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全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发展规划的拟定和监督实施工作;(二)参与全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政策、标准、规范的拟定和监督实施工作;(三)承担指导全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及职业技能鉴定的事务性工作。(四)承担指导全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备案和机动车驾驶员计时计程培训的事务性工作;(五)承担指导全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含两类人员)培训、考试、证件管理、注册(登记)、继续教育、从业资格考点建设与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省从业资格考试考核员培训、考试发证及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六)承担全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和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事务性工作;(七)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