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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3-11 【字体大小:

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根据《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支持处理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招待所和省公路事务中心食堂综合楼二楼历史遗留问题的函》(湘管资函〔2022〕184号)要求,我局研究决定,拟对长沙市开福区福康里13号(原59号)院内相关土地、房屋资产进行资产处置,现将具体事宜公示如下:

一、拟处置资产基本状况

1.土地一宗,国土证号:长国用(2003)第029016号,宗地面积2919.31㎡,用途为办公用地,使用权类型为行政划拨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湖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原“湖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已于2011年5月1日正式更名为“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房屋五处,分别为:长房权北自字第000289号,产权面积132.60㎡;长房权北自字第000290号,产权面积22.34㎡;长房权北自字第000292号,产权面积1263.82㎡;长房权北自字第000293号,产权面积1387.34㎡;长房权北自字第000294号,产权面积149.37㎡;所有权人均为湖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共计2955.47㎡。

二、资产处置方式

将上述土地、房屋资产整体无偿划转给湖南省道路运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三、公示时间:2026311日-2026317

四、异议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至综合部

联系电话:0731-84420146

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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