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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第三季度道路运输安全督查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9-02 【字体大小:

  湘运管安监发〔2019〕号


  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9年第三季度道路运输

  安全督查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执法)机构、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现将《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2019年第三季度道路运输安全督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配合实施。

  

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9年8月29日

  

  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9年第三季度道路运输

  安全督查行动方案


  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清零”检查工作的通知》(湘交函[2019]461号)精神,为中秋国庆期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道路运输安全的相关工作要求,经研究,省局将开展第三季度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督查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督查内容

  (一)督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部署开展暑期和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督查全省道路运输行业“隐患清零”制度建立和措施运用以及推动“隐患清零”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的开展情况;

  (四)督查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的开展情况;

  (五)督查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职责落实情况(车辆安全例检、出站检查、行包安全检查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

  (六)督查“两客一危”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安全锤、灭火器、安全带是否齐全有效);

  (七)督查“两客一危”动态监控平台工作情况(看监控平台管理是否规范、数据是否真实,查监控覆盖面、上线率、轨迹完整率多少,监控人员值守管理是否到位);

  (八)督查车辆超速、疲劳驾驶、凌晨2至5点长途客运违规运行等情况是否处理到位。

  二、督查时间

  8月31日至9月12日。

  三、督查分组

  组成15个督查组(怀化2个督查组),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具体分组名单以省交通运输厅“隐患清零”检查分组名单为准。

  四、工作要求

  (一)各督查组应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和“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开展督查。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督查人员要尽可能地采取暗查暗访的方式,深入生产一线,不走过场,务求实效。要严格执行廉政规定和相关纪律,坚决反对“四风”,严禁超标接待,严禁收受各类礼品、现金,严禁参与公款娱乐等活动。要将廉政纪律要求与检查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时刻警醒,不越黄线、不踩红线、不触底线。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二)各督查组要按照督查内容对各市州进行督促检查,每个市州、县至少要检查1家客运企业、1家危货运输企业、1家城市公交企业、1家汽车客运站、3台客运车辆、2台危货运输车辆、3台城市公交车辆。

  (三)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必须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应现场督办,要求当场整改到位;对于需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应现场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整改资金和整改预案,作好登记,并及时通报当地运管机构,提出工作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四)各督查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督查任务。督查结束后,应将督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形成书面督查小结,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详细说明,同时,对于安全隐患要填列《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清单》,于督查工作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交局安委办汇总。

  联系人:李红梅,82582256,82582282(传真)

  电子信箱:hnsyg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