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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全省营运客车考核需要整改的营运客车情况公示

来源: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19-06-05 【字体大小:

   按照《湖南省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省局对市、州运管机构上报的营运客车考核结果进行了抽查复核,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省运管局客运科反映,并在反映材料上署名,所反映的内容必须真实。反映人为法人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反映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

  有关情况告知如下:关于营运客车2018年度评定为A级和B级的,需要停运10天进行整改;评定为B级的,班车经营权在延续经营到期后不再予以续期,旅游客车经营权在考核结果省局公告后将予以收回。省局对整改的情况将抽查确认,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未予以确认的,相关的业务暂缓办理。特作说明,请各地行业管理部门,企业和经营者高度重视,做好考核的整改和验收。

  联系电话:0731-82582240 传真电话:0731-84446054

  附件:2018年度全省需要整改的情况汇总表

  2019年6月5日



2018年度全省需整改的营运客车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