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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营运车辆 定期审验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12-01 【字体大小:


湘运管运政发〔201798

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关于开展2018年度营运车辆

定期审验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处(局)长沙市驾培处、长沙交通行政执法局、株洲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处、邵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开展2018年度营运车辆定期审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验主体

营运车辆年度定期审验由配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二、审验时间

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营运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已实行常态化管理,其审验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2)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营运客车的年度审验时间,从2018年起,实行常态化管理,即审验时间调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要求如下:①新增客运车辆审验周期,为其配发《道路运输证》的月份至次年相同月份为一个审验周期;②原有客运车辆的审验时间,由各市州运管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审验时间调整后,其车辆行驶证有效期、承运人责任险有效期,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有效期应与年审周期基本一致。

三、审验对象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配发了《道路运输证》的各类营运车辆、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配发了《湖南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车辆证》的教学车辆。

四、审验内容、程序和要求

(一)审验内容

1.客车。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情况;ƒ按规定安装、使用符合要求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情况;客运经营者为客运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卧铺客车安装车载视频装置情况;车辆违章记录;其它按规定需审验的内容。

2.危货运输车。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ƒ专用车辆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情况;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专用车辆标志的配备情况;按规定安装使用符合要求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情况;罐体检验合格有效期及企业危险货物运输罐体检查情况记录;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载货后的总质量与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情况;ˆ车辆违章记录;其它按规定需审验的内容。

3.其它车辆。

1)货运车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ƒ重型货运车辆、半挂牵引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能在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上查询车辆基础信息和实时卫星定位信息;车辆违章记录;其它按规定需审验的内容。

2)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车辆的定期审验遵守有关客货运输车辆的规定。

(二)审验程序。按照省局规定的审验流程办理。审验工作流程(附件1)、定期审验表(附件2、附件3、附件4)等表格可在“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三)继续做好排放检验不合格营运车辆退出道路运输市场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排放检验不合格机动车退出道路运输市场,按照国家有关部、局、委及我省有关规定要求,凡定期排放检验不合格,未取得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不得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手续。

(四)审验签章及有效期签注省局于2016年6月22日下发的《关于明确营运车辆年审内容及相关业务专用章使用规范的通知》(湘运管运政发2016〕64号)中,对部颁有关《规章》和“规定”调整后的审验签章及有效期签注进行了规范,现再次予以明确:

1.客车、危货运输车的审验签章及技术等级评定结论签章。客车、危货运输车自首次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不满60个月的,其审验签章按照原规定执行。超过60个月的,其审验章和技术等级章分开签注。审验签章使用未套刻技术等级的审验专用章。技术等级签注使用“技术等级专用章”,并标明有效期。

2.挂车的审验及签章。挂车不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对挂车进行审验时,应当查验挂车行驶证件是否有效,记载的审验日期是否在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内。挂车年度审验合格的,在其《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栏中标明审验有效期,并加盖不套刻技术等级的审验专用章。原全省统一制发使用的挂车审验专用章作废,一律停止使用。

3.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的审验签章。营运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的审验签章,仍按照原有相关规定执行。

4.有效期的签注。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6〕59号)明确的操作要求,所有经审验合格的车辆,其审验有效期一律填写至月。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与年度审验不同步的,应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果连续记录在《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年审及技术等级记录”栏第四栏中,其有效期填写至月。

(五)其它审验规定和要求。凡在营运车辆定期审验中所涉及的其它规定和要求,各级运管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六)凡年度审验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未经年度审验或者审验不合格的运输车辆,不得继续营运。

五、审验合格标识

审验合格的营运车辆,应发给《2018年度审验合格》标识,粘贴于车辆前挡玻璃右上角,作为年审合格的识别标志。审验机关应在标识背面完整填写与车辆《道路运输证》相一致的有关信息。

《道路运输证》的换(配)发

(一)《道路运输证》的换发。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印发<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交运便字〔2014〕181号,下称《工作规范》)规定:《道路运输证》有效期为3年,到期换发;超过有效期的《道路运输证》属无效证件。凡是2018年有效期届满的《道路运输证》,各级道路运输运输管理机构应结合年审工作予以换发,换证的程序和要求按照《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

(二)《道路运输证》配发按照部颁规范执行。

《道路运输证》及《经营许可证》的用量计划编制、印制、发放及使用管理监督等由省局按照部颁《工作规范》的规定统一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依法行政,做好服务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必须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禁乱收费或擅自代理搭车收费,自觉接受经营者和社会监督。要加强宣传,特别是营运客车的审验时间做出调整后,各地应通过在各类媒体、业户经营场所、政务中心(办证场所)刊登、张贴公告以及发放通知等方式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使经营者知晓、了解新的规定和要求。同时,各地要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间以及推行上门服务等办法和便民措施,切实为经营者搞好服务。

特此通知。

附件1.营运车辆年度定期审验工作流程

          2.湖南省道路运输业货运车辆年度定期审验表

          3.湖南省道路运输业营运客车年度定期审验表

          4.湖南省道路运输业危货运输车年度定期审验表



共印:22



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            

20171123



    

附件2.湖南省道路运输业货运车辆年度定期审验表.xls

附件3.湖南省道路运输业营运客车年度定期审验表.xls

附件1.营运车辆年度定期审验工作流程.doc

附件4.湖南省道路运输业危货运输车年度定期审验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