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防汛安全保畅和恢复重建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湘运管货运函【2017】183号
各市州运管处(局):
现将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防汛安全保畅和恢复重建工作的紧急通知》(湘交传电〔2017〕18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运力调度和车辆保障,配合当地防汛指挥部做好防汛救灾和受灾群众安置转移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行业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湘运管货运发〔2017〕58号)文件要求落实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要确实掌握辖区内站场及营运车辆的受灾程度、受损金额,并每日将本地区2017年汛期开始以来累计受灾情况报送至省局防汛值班室。
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