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运管站场发〔2016〕1号
关于开展全省汽车客运站2015年度
质量信誉考核和服务质量等级
核定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处(局),长沙市公共客运管理局:
为加强我省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管理,根据《湖南省道路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湘运管站场发〔2013〕183号)和《湖南省道路客运站服务质量等级核定实施办法》(湘运管站场发〔2013〕182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全省客运站2015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和服务质量等级核定检查考核工作(以下简称“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考核工作总体回顾
实施客运站考核工作,既是全面掌握各客运站真实情况的工作手段,也是监督和促进客运站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在开展2014年度全省客运站考核过程中,各地道路运输管理
机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考核标准,坚持奖优罚劣,促进了相关单位对客运站服务质量的重视,树立了客运站服务质量必须常抓不懈的理念。其中怀化、衡阳、娄底、长沙、常德和永州等市州的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就充分体现了客运站服务质量等级动态变化的特点。但同时应看到,客运站考核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个别市州四、五级客运站的站级变动频繁,但没有在总结中予以说明;二是个别市州没有上报四、五级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也没有在总结中予以说明;三是个别市州没有及时报备经营许可证注销和新增事项,将新增的客运站与已关闭的老客运站混淆,特别是对沿用同一个站名的新旧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情况不予以说明,造成考核结果混乱。
二、2015年度考核范围、周期和考核内容
质量信誉考核范围:全省等级客运站。
服务质量等级核定范围:全省三级以上客运站。
考核周期:
考核内容及相关表格:详见《湖南省道路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湘运管站场发〔2013〕183号)。
三、2015年度考核工作要求
1.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按照文件要求,加强信息沟通和业务衔接,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确保考核工作公正、公开。
2.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严格考核标准,采取“听、看、查、评”相结合的方式,实地查看客运站相关设施设备及其运营服务情况,抽查进站营运车辆,抽查考核客运站工作人员,并抽取旅客、客运经营者和司乘人员进行满意率问卷调查。
3.为提高检查考核工作效率,对纳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的客运站,考核表中第一大项“安全生产”项目得分可参考该站2015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分数。
4.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对近两年的客运站考核结果进行清理,上一年度质量信誉等级为B级或连续两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为A级的,应当按照《湖南省道路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湘运管站场发〔2013〕183号)要求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结果应及时向省局报备。
5.使用诚信信息管理系统
(1)全省二级以上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通过诚信系统办理(运管端网址:http://218.76.40.75:8111/4300/,企业申报网址:http://218.76.40.75:8111/credit);三级及以下客运站是否通过诚信系统申报和考核由各市州运管处(局)根据本辖区情况自行决定。
(2)客运站应上传诚信系统不少于13张电子照片:主站房正面、候车室、咨询服务台、重点候车室(区)、旅客进站口(含安检仪)、检票口、售票室、发车区、停车场(即待班区)、车辆进站口、车辆出站口、候车室卫生间(入口处)、车辆安检台,拍摄时间为2015年1月1日后,应能够反映车站的实际工作状态。照片要求清晰(JPG格式,
(3)客运站自评栏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初核、复核栏有扣分的,应写明扣分具体内容。
(4)新增客运站须向省局申请账号,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可通过“湖南省道路客货运站”群(群号:101147997)交流,或咨询系统开发公司(联系人:刘望18670723885)。
四、2015年度考核资料报送要求
1.各市州运管处(局)应于
2.三级及以下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和三级客运站服务质量核定工作应于
3.上报资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通过系统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考核分数和结果应保持一致性,纸质版作为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存档备查。
联 系 人:尹莹 联系电话:0731-82582251
电子邮箱:HNZCGL@163.COM 传 真:0731-82239714。
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