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运管站场发〔2015〕115号
关于取消衡阳酃湖汽车站等3个客运站
“群众满意客运站”称号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处(局)、长沙市公共客运管理局: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和省交通运输工会湘交运管〔2012〕165号文件及省局相关文件要求,“群众满意客运站”达标考核工作应与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紧密结合并同步进行,凡已授牌的“群众满意客运站”,必须确保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达到AAA,否则将予以摘牌。
鉴于衡阳酃湖汽车站和宁远县汽车站的2014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为AA,冷水江同兴汽车站的2014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为B,经研究,决定取消以上3个客运站“群众满意客运站”称号,由其所在辖区市级运管机构负责收回其奖牌,并于
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