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运管客运函〔2015〕154号
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
国庆假日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处(局),长沙市公共客运管理局、长沙市货运管理局、长沙市交通行政执法局、株洲市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处:
为做好2015年国庆假日期间全省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现将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国庆假日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湘交传电〔2015〕2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落实通知的各项要求,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做好道路运输组织保障工作
省局成立国庆假日道路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由张智勇同志任组长,李志诚、匡健飞、谢朝辉同志任副组长,刘莉、夏坚、李琛、李焕社、沈民、甘艳、梁丹涛等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局客运管理科。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针对运输方式的变化以及国庆假日期间道路运输市场需求,切实做好道路运输组织保障工作,合理安排运力,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制定完善的道路运输组织保障应急预案,积极应对客流高峰期旅客疏运工作,同时做好重点生活物资的运输保障
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行业监管工作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认真落实《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厅安委[2015]15号)精神,按照规定依法履职,强化国庆假日期间道路运输行业监管工作。国庆假日期间,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道路运输源头监管。一是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针对前段时间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安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广泛宣传相关行业安全政策、规定和要求;四是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点至5点停止运行或者接驳运输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处理相关违规行为;五是持续开展打非治违、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等行动,营造规范有序的假日道路运输环境。
三、进一步规范纸质牌证核发、备案管理
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按照“谁审核(备案)、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道路客运相关纸质牌证的核发、备案管理。一是结合国庆假日的运输特点,为经营业户提供服务,及时核发、备案纸质牌证;二是按照规定严格审核申领纸质牌证的企业、营运车辆和从业人员的资格情况,不得违规发放牌证;三是严禁将省际包车牌之外的其他空白纸质牌证发放给经营者,严禁给外省籍客运车辆核发、备案纸质牌证;四是严格依照纸质牌证核发、备案的规定和相关要求核发、备案和打印纸质牌证,除特殊情况外,严禁不通过湖南省三级协同管理系统和湖南省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审核、备案和打印纸质牌证。
四、严格控制800公里以上包车、加班业务
为确保旅客安全、便捷出行,结合我省实际,国庆假日期间,确有需要开行运距在800公里以上省际包车、加班业务的,除执行有关道路客运相关规定外,省局再次强调:
1、从严控制运距在800公里以上省际包车备案和省际加班牌核发(开往新疆自治区的按照新疆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确有需要的,申请的企业应当具备省际客运班线(一类)和省际客运包车的经营资格,同时通过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考评达标;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制度健全,且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运营车辆或者省际包车运营车辆在50辆以上。
2、运距在800公里以上省际包车备案和省际加班牌核发应当在运管机构办公场所通过湖南省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和湖南省三级协同管理系统进行办理。各市州运管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备案省际包车和核发省际加班牌,进一步规范发放流程,认真审核企业提交的资料,建立健全发放台账和档案。市州运管机构委托县级运管机构备案省际包车牌和核发省际加班牌的,由市州运管机构负责把关。
3、申请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有企业安全、机务、运输、动态监控等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签字以及单位签章;参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经营范围应当有“省际班线”或者“省际包车”,其类型及等级应当在中级及以上,技术等级为一级;车辆安全带配备齐全、车辆必须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能正常使用;根据运距和行驶时间,参运车辆必须配备3名及以上的驾驶人,驾驶人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且申请备案和核发牌证时提供的车辆驾驶人应当为本趟次包车、加班业务的实际驾驶人;参运车辆应当尽量在次日凌晨2时前到达目的地;实在无法到达的,应当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并告知旅客。
4、一旦发现企业的加班、包车客运车辆违反规定在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立即停止给予该企业备案省际包车和核发省际加班牌。
五、切实做好信息反馈和值班工作
国庆假日期间,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加强信息报送和反馈工作,及时做好上传下达。要随时掌握辖区的运输动态,对出现旅客压站及滞留情况,要及时予以组织疏运。对发生大量旅客积压车站或其它涉及稳定和安全的较大事件,要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上报省局值班室。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国庆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安排表和值班电话请于9月28日下班前报省局客运管理科。
按照省厅要求,从9月30日开始至10月7日,各市州在每天17时前向省局值班室报送“2015年十一黄金周道路旅客运输情况表”,省局汇总数据后于次日9时前将数据录入交通运输部报送系统(http://218.247.138.181:7001),同时将汇总的数据发送至省厅运输处邮箱(ysc88770138@163.com);同时,10月3日和10月6日17时前,省局分别将10月1日-3日、10月1日-7日(7日客运量为预测值)道路旅客运输情况汇总报省厅运输处邮箱。
省局值班电话:0731-82582220,传真:0731-84446054。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十一黄金周道路旅客运输情况表
|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 | 共印:24份 | | |
| 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 | 2015年9月28日印发 | | |
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