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湘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驾培监督科联合道路交通河西执法大队将一辆暂扣的已达报废年限的教练车移交给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雨湖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2月16日,执法人员对驾校进行日常检查时,在河西某驾校发现一台已达报废年限的教练车在从事学员培训。经查,该车强制报废日期为2020年1月,教练员让本该“退役”的车辆坚守“岗位”,继续从事学员培训,且该车目前还未投保相关的三责险和交强险。执法人员当场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随后移交交警部门做强制报废处理,并对涉事教练员进行调查取证,按相关文件规定,列入行业黑名单。
执法人员提醒,为了保障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广大教练员要按时对车辆进行检验,保持良好车况,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应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切勿使用报废车进行学员培训,执法人员将对此类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