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要求填报电子运单车辆)
11月24日,湘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雨湖区伍家花园路段开展日常执法巡查,并对“两客一危”重点车辆进行强化排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台运输瓶装液化气的厢式危险品运输车未按照要求填报电子运单。
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8月1日起全面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工作,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电子运单管理。按照电子运单填报要求,按每趟次运输实际情况填报电子运单,在发车前应在“湖南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中完成电子运单填报,由驾驶人员手机端下载APP或打印电子运单携带备查,未填报、上传电子运单的运输车辆不得执行运输生产任务。
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对该车进行查扣并移交处罚部门进行处罚,目前相关运输企业及车辆已处罚到位。下阶段,湘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还将进一步加强路面执法力度,同时将执法点深入到辖区内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通过调取全省危险货物运输监管系统数据,对存在的各类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强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全流程监管,确保道路危险品运输市场健康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