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长沙市交通行政执法局大力推进“平安交通”建设,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持续加大对全市瓶装液化气运输市场的执法力度, 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运输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市交通行政执法局累计立案查处非法运输瓶装液化气案件19起,查扣非法运输车辆19台,安全转运、移交燃气瓶1349个,进一步规范了中心城区瓶装液化气运输市场秩序。
12月5日16点40分,市交通行政执法局接市民举报,称有一辆车牌号湘ANF147厢式货车在长沙高新区雷锋街道安庆社区附近非法运输瓶装煤气。接到举报线索后,危货运输大队执法人员迅速联合市燃气热力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赶往安庆社区,于当日19时54分左右在高新区安庆路发现被举报车辆正停靠在一家经营瓶装液化气的门店前,货厢周边散发刺鼻的液化气味,门店工作人员正在违规将50公斤大瓶液化气向15公斤小瓶分装,更为危险的是一台电动三轮车违规在周边充电,存在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经现场调查:谭某军于当日下午驾驶湘ANF147蓝色厢式货车从益阳市赫山区某液化气销售点运输35瓶(50公斤/每瓶)实瓶液化气回长沙高新区雷锋街道安庆社区某仓库,谭某军现场无法出示该车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及相关证明文件,涉嫌非法运输危险货物,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该车实施扣押。经执法人员进一步核实,这是谭某军今年第二次因涉嫌违规运输瓶装液化气被执法人员查处。
执法人员现场对谭某军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市燃气热力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对门店内违规分装设施予以收缴,并将车上的35瓶瓶装液化气进行安全转运,谭某军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谭某军将面临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表示,无锡“10.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极其深刻,安全生产警钟必须长鸣,瓶装液化气是易燃气体,属于二类危险货物,必须按有关规定使用专用车辆运输。下一步将以建设交通强国为目标,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大对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的执法力度,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